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新产品。 2、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所创新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产品。 二、申报材料 企业填报省级工业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项目申请表,并通过网上提交。 三、申报程序 1、企业提交申请。从浙江省新产品网(www.zjxcp.gov.cn )下载浙江工业新产品在线申报软件(企业端软件)。企业按申报表的要求填写全部内容(企业信息、数据等务必填写齐全,产品主要指标务必简明清晰),然后连接Internet网发送申请(注意:连接前先设定“选项”中的“网络连接”)。提交申请时系统会提示企业选择申报信息途径,请务必选择“金华市经贸委”。 2、签署初审意见。金华市经贸委技术开发处负责金华市范围的省级工业新产品申报的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填写初审意见。初审意见2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时间视为同意。初审通过的项目,继续其它流程。初审通不过的项目,不再继续其它流程,并将原因回复企业。 3、项目审批。初审通过的项目,按行业归口转入省经贸委相应行业办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后,技装处对项目进行最后审核,并请委领导审批、签发。进入委内审批程序的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 4、回复企业。签发确认书通过网络自动回复企业。申报企业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审批意见并打印确认书。 四、其它 不详之处,请与金华市经贸委技术开发处联系。 联系人:周红德、黄克军,联系电话:2469748 2469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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