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又有新变化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通知精神,2008年2月27日开始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据悉,持有国家建设部核发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和持有省建设厅核发的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的,可以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于2013年2月27日废止。
(市建设技校 蔡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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