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报型内部资料审批
|
| 受理机构 |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 [联系人] |
张寿生
|
| [联系方法] |
0579-82469632
|
|
| 服务对象 |
大中型企业等
|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
|
| 办理期限 |
1、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有效工作日,2、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7 个有效工作日
|
| 收费情况 |
无
|
| 设立依据 |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
| 受理条件 |
1、创办单位必须是生产型大中型企业,县(市、区)级医院、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酒店)、大型的餐饮饭店(含连锁分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员工在1000人以上)、商场(含连锁超市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员工在1000人以上)等服务性企业,并建有党的组织。 2、有指导本企业生产及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凝聚力的宗旨。 3、有与主办单位名称相符的企业报名称。 4、有正当、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的办公场所。免费赠送,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刊登广告;不在社会上征订发行;不拉赞助或有偿经营;不与外单位协办、联办;不传播到境外。 5、承印单位必须是出版物印刷企业。
|
| 办理流程 |
行政服务中心文化窗口受理→处室专职人员复审→局分管领导审批→文化窗口告知送达
|
| 材料明细 |
1、创办企业报的申请报告(内容须有《登记表》中所有栏目,并增加企业概况和编辑人员情况,确定一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座机、手机〉,一式三份,要有党组织印章); 2、企业报形内部资料登记表,一式三份(可以登陆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 3、承印单位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出版物印刷企业,并在背面由该企业写上:XX报拟委托我单位印刷,再加盖企业公章)。
|
| 监管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