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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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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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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楼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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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2469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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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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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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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1、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2、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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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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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 第31号)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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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艺术教育、艺术表演、艺术培训、艺术研究等与艺术考级专业相关的业务,并有开展艺术考级活动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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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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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1)艺术考级机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复印件; (2)艺术考级承办单位与考级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核原件); (3)艺术考级承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收费许可文件、艺术考级考官名单和其考官资格证书复印件、艺术考级简章; (5)艺术考级活动的开考专业、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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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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