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的战略决策和全省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围绕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我市各级环保部门依照《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2007年度责任书(金华市)》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省、市各界领导的表扬。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快系统建设进度。省环保局领导多次来金检查并现场指导我市的系统建设工作。市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金华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局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系统建设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2006年初,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经费4500万元就已列入了2006年和2007年度的全市建设项目预计划,系统建设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
二、 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为规范和全面推进我市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根据《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2007年度责任书(金华市)》、《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2006]20号)以及相配套的11个技术规范文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金华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金环发[2006]67号),《金华市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技术方案》和《金华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也制定了相应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和《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和通报制度,各县(市、区)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全市通报。以上这些制度规范了该项工作的开展,使我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紧张而有序地进行。
三、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根据省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仪器型号,统一运维的原则,对全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统一规范标准,统一规划部署,统一设计建设,统一监管维护。根据此指导思想,在省环科院、中国电信、环茂公司及弘申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进展顺,进度快,质量高。省环保局已多次表扬,并在省级会上将金华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列为学习典型。
四、措施得力,进展顺利。为推进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市环保局采取三方面有力措施:一是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党组定期听取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建设中遇到的难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局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督查,对工作进度落后地区、建设困难单位,亲自到现场检查指导。其中少数建设困难、进度缓慢的县(市)单位,局领导出面邀请市分管领导到有关县(市)现场办公,会同当地政府领导现场研究整改措施,督促加快建设工作;二是分工协作,点面并举。市局统筹兼顾,统抓全市建设,各县(市、区)局分别抓好当地工作;省环科院负责监测仪器设备安装,电信公司负责监控仪器设备安装。建设中能上的先上,能做的先做,建设进度快的地区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在面上进行推广,更好地推动进度落后地区和单位,让进度快的地区和单位给进度落后地区和单位以压力,督促其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定期总结,督促推进。定期不定期召开阶段性工作推进会,会议地点设在建设工作进展较缓慢的县(市、区),现场督促该地区工作并对现阶段全市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以上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我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进度快、质量高。
五、积极建设,初见成绩。截止目前,我市已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10个,地方财政投入2116.7万元;空气自动监测站18个,地方财政投入991.81万元。市级环境监控中心投资335万,于6月底完成一期建设,经验收并已投入运行,成为全省第一个按照省局标准建设的监控中心,多次受到省局的表扬。县(市)环境监控中心有 6个初步完成了建设,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71.6万元,现正在按照省环保局标准要求积极地改造完善中。全市列入年度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计划76家企业,在监测设备仪器安装方面,和省环科院都已签约并支付了设备首付款,其中33家完成了安装;在监控设备仪器安装和网络传输建设方面,和电信公司签约72家,支付了预付款18家,光缆铺设到位37家,机房建设完成34家,工程建设完成20家。
六、查漏补缺,按时完成。在前阶段的工作中主要存在着认识不足,资金落实不到位,人员紧张等三方面的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争取政府支持,加大财政投入。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已列入生态市建设中的否决指标。落实市领导在全市生态市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争取加大环保投入。进一步强化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宣传。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大对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对生态市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重要作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和工作环境,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快环境监控中心、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和改造。7个县(市)环境监控中心建设都将在12月底前严格按照省局标准按时完成。76家列入年度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计划的企业将严格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分三期完成,并在11月底前实现与省市的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既懂环保业务知识,又精通系统维护和管理的队伍,以更好地适应未来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努力探索系统建设的新机制、新做法,推动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扎实、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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