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检验检疫局收到浙江检验检疫局转发的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国质检通函〔2008〕654号,以下简称《协定》),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使我国出口到新西兰的产品能够享受《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自2008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中—新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开始签发,将使我国拥有这一证书的企业出口到新西兰的产品享受比普惠制待遇更优惠的关税优惠甚至零关税待遇。这对处于困境中的我国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检验检疫部门提请广大出口企业,金华检验检疫局相关部门已将中―新自贸区协定内容、相关原产地规则、证书填制说明发布于外网“产地证之家”。请各申领企业及时上网查询相关内容,及时申领中―新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充分利用这一新的贸易优惠政策,尽享关税减免待遇。另外,新西兰是第一个和我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发达国家,双方经济互补性强,广大出口企业还可在充分了解新西兰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大胆抢占市场先机,促进我地区对外贸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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