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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在金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来源:金华日报       
     2007年,全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以落实“三项承诺”为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69372件,同比上升9%,审结69217件(含旧存,下同),同比上升9.2%,解决争议标的65.8亿元,收、结案数居全省第三位。其中,中院受理案件10898件,同比上升13.6%,审结10907件,同比上升14.4%。

    刑事审判宽严相济,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408件,中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490件。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3869件6191人;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和涉及金融、税收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24件436人;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15件123人,其中副厅级1人,处级4人。确保重罪重罚、轻罪轻罚,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中院严把死刑案件审理质量关,严格控制、慎用死刑,上报复核的死刑案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为674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对2284名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刑等非监禁刑。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使786件案件的被害人及时获得了7795万元的经济赔偿。

    民事审判调判结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5912件,解决争议标的50.9亿元。中院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3076件,解决争议标的21.2亿元。在民事审判中,注重发挥审判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导、调节作用,审结借款、融资租赁、信用卡、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10442件;审结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商品房预售、建设工程合同等房地产案件1062件;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80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72件;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权、所有权、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11827件;审结破产案件4件,金信信托停业整顿期间,中院依法采取各项司法措施,保全金信信托资产,从而有效控制了金信信托停业整顿期间的风险,取得了固有资产增值的显著成效。全市法院以有效化解纠纷为目标,灵活运用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尽可能引导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共对5195件案件试行庭前调解,成功率为75.4%。全市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1.3%,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为69.4%。

    行政审判监督支持并重,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35件,中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119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2098件。在审结的一审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的128件,占20.2%;依法撤销、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无效、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的105件,占16.5%;诉讼中经协调各方关系,原告主动撤诉或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案件380件,占59.8%。积极推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中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为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和审判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了参考建议,对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深化落实“三项承诺”,推进工作机制改革

    丰富为民措施,开展司法救助,使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取得了新进展。在立案大厅增设调解室,完善立案大厅功能。推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导诉等制度,采取巡回、预约、邮寄立案等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当天立案率达98%以上。全市共巡回审判案件1570件,开展判后答疑2031次。全市刑事、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为49.3%和76.1%。全年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86.1万元,为348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0.9万元,因经济困难的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在法院工作环节已基本解决。

    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取得了新成效。全市法院通过流程管理、审务公开、强化合议庭制度等途径,积极构建司法权公正运行的工作机制。中院制定了《关于规范程序运行的实施意见》,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对相关程序运行加以规范。通过健全审判长联席会、庭务会、庭长例会等制度,完善各审判组织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审判实践中带有普遍性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办理执行、申诉复查、减刑假释等案件实行听证制,通过公开听证确保案件公正透明处理。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36223件,较好地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全市刑事和民事案件上诉率分别为5.3%和6.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司法公正的成效得到了明显体现。

    强化威慑机制,穷尽执行措施,使生效裁判及时得到执行取得了新突破。全市法院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全面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的分离机制,实行执行公开和告知制度,规范执行中评估、拍卖的委托程序,确保执行力度和执行公正。积极运用强制财产申报、公布债务人名录、悬赏举报、限制出境等措施,通过查房地产、查存款、查投资、查债权、查预期收入等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4561件次,采取拘留、罚款1032人次,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7件8人。中院发挥统管职能,加强执行工作的协调指导。加强与金融、工商、建设、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信息交流共享,构筑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招投标、出境、注册新公司等方面的约束制裁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夏季集中执行和“关爱弱势群体”执行活动,通过共同执行、提级执行和交叉执行等措施,有效推动了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6469件,执结标的25.7亿元,执行到位标的12.7亿元,其中中院执结案件366件,执行到位标的6.6亿元,全市有效执结率为66.5%,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使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基本能得到及时执结。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改进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全年办理人大批转的函件129件及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32条,均落实了整改措施。积极主动配合人大关于“三项承诺”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认真汇报“三项承诺”开展情况。就法院半年工作、夏季集中执行活动等重大工作部署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并及时贯彻审议意见,逐一落实工作措施。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化,全市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583人次。为使代表、委员在闭会期间及时了解法院工作,中院定期发送《法院工作通报》750份。同时,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和民主监督作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和执行4753件8018人次。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开展。

    强化审判指导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中院通过开展疑难问题研讨、专题调研、刊发审判执行工作动态等方式,强化审判业务指导。通过规范请示案件和示范性案例的范围和程序,统一法律适用。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二审和再审监督。一年来,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343件,审结再审案件134件。其中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66件,改判13件,维持35件,调解、撤诉等其他方式结案18件。

    注重涉诉信访工作,力促社会和谐。全年共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25件。对上访老户和有重大影响的涉法上访案件,适时组织公开听证,增强信访处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中院建立了涉诉信访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涉诉信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市法院信访总量、上访老户、集体上访数量同比分别下降74.3%、70.1%和60.4%。

    四、扎实开展教育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端正司法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奠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院工作中的指导思想地位。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认真查找、整改司法指导思想和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开展了“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大讨论活动,明确为富民强市提供司法保障的方向。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一年来,共有28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注重培训和人才选用,提高业务素质。全市法院稳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扎实开展各类在职培训。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3期,培训干警1230人次。组织开展了物权法、公司法、破产法等专题培训。召开了以“司法解决纠纷的对策与机制”为主题的学术讨论会。同时,注重人才培养选用。完成了中院中层职位的竞争上岗和审判长选任工作,派干警到乡镇、村挂职和到省高院学习锻炼,开展了面向全省的法官选调工作,进一步激活和完善法院干部选用机制。

    狠抓队伍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全市法院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措施,加强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影视教育、网上教育等教育阵地作用,通过观看影视教育片,邀请领导上党课、廉政课、以案说法等方式,丰富廉政教育载体。中院还组织开展了“廉洁司法畅谈会”等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增强法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法院为工作大局服务的司法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有些法官审判理念、司法作风方面还存在不足,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暴力抗法事件仍然存在,缠访、闹访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法院正常的审判秩序;随着收案的持续攀升以及诉讼收费制度改革,物权法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等的实施,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更为突出。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并积极争取各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08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落实“三项承诺”为抓手,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为促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充分发挥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平衡利益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刑事审判要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民事审判要坚持调判结合,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审判要坚持监督、维护和协调相统一原则,探索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完善行政争议协调机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执行工作坚持“内外兼修,以内为主”的原则,完善以立、审、执兼顾为核心的内部工作机制,激活以综合治理为平台的外部工作机制,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

    二、以服务改善民生为重点,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围绕司法为民,充分发挥立案接待大厅功能,加强立案环节的导诉和法律释明工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优化便民方式,切实保护诉权;继续做好诉讼费减、缓、免、退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体系。围绕审判公正,进一步强化制约和监督;继续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原则,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大力弘扬司法民主。围绕执行公正,以维护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执行异议权和申请复议权等为重点,切实保障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利;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强化立即执行、财产申报、曝光执行等措施的适用,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实现。

    三、以公正高效司法为主题,严格规范司法管理。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努力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衔接有序、运行顺畅、制约有力的法院监管机制。建立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全面监控审判和执行各环节。健全以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负责制为基础的审判责任机制,落实院、庭长、审判长分级管理负责的审判管理责任,有效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统一司法尺度。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裁判文书的改革。积极应对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在再审和执行方面的变化,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探索建立有序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全面提升基层工作整体水平。

    四、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根本,全力提升司法水平。紧密结合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业务能力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审判技能。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法官的职业归属感和崇敬感。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使之成为政治坚定、作风务实、率先垂范、能抓善管的坚强集体。主动争取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法官断层、审判辅助人员紧缺等突出问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司法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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