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5〕47号)和浙江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工作,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共享,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是深化政务公开,改进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打造“亲民、务实、阳光”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法治金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积极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提高经济工作的开放度和行政工作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率原则;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机关转变职能,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加强对政府行为的有效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当前,我市正处于着力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服务工作效能,加快建设“一体化政府、一站式服务”体系,已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全面实施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目的是全面推进全市的政务信息服务水平,率先构筑起高效便捷的政务公开网络和利民便民信息服务平台,为政府部门与老百姓之间畅通自如的信息交流开拓渠道,营造全社会政通人和的和谐氛围。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信息服务“大集中”的建设思路,以114“号码百事通”综合语音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原则,走集约化、低成本之路,促进政务信息服务体系的优化整合、集约发展,加快建设“一体化政府、一站式服务”的阳光政务信息服务体系。 基本原则: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坚持全面真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坚持及时便民,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坚持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有利于监督,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一)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试点阶段。 2007年1月15日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税局等部门要与114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完成主要服务热线电话号码及服务流程等内容的收集整理,基本实现热线电话的查询转接、语音留言及办公地址查询功能。 第二阶段:推广阶段。 2007年1月15日至3月,实现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服务热线电话的查询转接、语音留言及办公地址查询功能,并为有条件的政府及政府部门提供便民服务呼叫联动,实现“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政府总机、语言留言、便民服务、服务监督等功能。 2007年4月至5月,实现全市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监督服务热线电话的查询转接、语音留言及办公地址查询功能,并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提供便民服务呼叫联动,实现“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政府总机、语音留言、便民服务、服务监督等功能。 2007年6月,其他相关部门与114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接。 (二)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对面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及热线电话号码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根据真实、有效和便于操作的原则,按时向114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政务公开目录、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咨询投诉电话、办公地址、服务流程、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做好衔接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体系,由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开办具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工作。各部门要确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政务信息采集与动态更新、与政务信息服务平台的联系沟通、转接电话的答复处理、留言信箱的留言提取及处理,并做好服务跟踪工作。电信金华分公司负责提供服务支撑平台、场地、人员、技术、设备、线路等资源,确保热线咨询服务的正常开展,并配合政府做好宣传。“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对外服务的统一号码为114。市机关部门的相关政务信息,经市公开办审核后,送市电信部门录入114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各县(市、区)的相关政务信息由县(市、区)公开办审核后,送当地电信部门录入114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电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作的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工作典型,为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作营造声势和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把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体系,要建立健全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作的督查、评议、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本地区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作情况,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或不支持配合工作的,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的,要按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办法予以追究。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及困难,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 (四)切实加强保障。政务信息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和责任到位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明确分工,抓好协调,切实加强对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工作的各项保障。电信金华分公司要按照政务信息服务总体规划的要求,全力做好组织保障、计划制定、项目实施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在技术、设备、线路以及场地、人员等支撑服务上给予倾斜,确保“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升级更新,不断提升阳光政务信息服务的综合能力。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