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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2007〕1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浙委〔2007〕39号)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年”和“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实行统筹兼顾,不断巩固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成果,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转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进一步形成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从而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着眼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形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形象,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形象,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形象。
    二、重点内容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浙委〔2007〕51号)精神,围绕“发展城市群、共建大金华”和“工业强市”的总体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不愿学、不善学,理性思维不强和联系实际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部门、一些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低下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少数领导干部我行我素、独断专行和一些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各行其是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生活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少数领导干部荣辱不分、情趣低级,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的问题。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端正思想作风。以在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中开展“团结和谐干在实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和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激发班子活力,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二)大兴学习之风。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党校培训等多种方式,以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为契机,在全市大兴学习之风。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认真组织并指导好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要紧密结合我市当前改革和发展重大现实问题,科学设计培训项目和内容,加强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要深入开展党纪法规、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适应、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知识和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
    (三)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服务质量、降低行政成本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和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推进行政许可与监管分离,进一步整合行政服务资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全面落实集中统一许可、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承诺制度,深化“一审一核”制、联合踏勘制,完善联审会办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下放管理权限,按照“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模式,实行投资项目“一门受理、全程代理”,切实优化投资环境。深化市区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规范公共资源管理,推进公正、高效、阳光运作。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制止新老“三乱”和执法扰民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使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速,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涉企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深化政务公开,出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市场秩序,强化和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及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严格执行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制订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优化发展环境绩效考核制度,继续开展市机关部门涉企科级岗位群众评议和市机关效能建设“百企万人评机关”活动。
    (四)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使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明显的改进。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清理各类评比达标培训表彰等活动,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培训表彰等活动的长效机制,防止各种乱摊派、乱培训、乱评议、乱排序等现象的反弹。按照“依法、合理、正当”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检查,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压缩会议费用,提高会议质量,切实精简各类文件简报。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惩治各类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和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恳谈日、网上恳谈等制度,继续办好“行风热线”,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权益保障机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同普通群众、基层干部、先进模范、专家学者交朋友,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层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6〕126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政治、组织、纪律、作风保证。增强基层站所服务意识,在基层站所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创建“群众满意站所”,促进基层站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五)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6〕15号)的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认真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定点管理,减少接待用车,简化公务礼仪。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公务迎送活动,不得搞层层陪同,不送土特产。公务接待原则上不陪餐,中午就餐不饮酒,推行自助餐。严格执行接待经费标准,不准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超标准接待,本年度的日常公务接待支出不得超过上年度的费用。全面清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坚决停建和缓建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楼堂馆所,经批准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对办公场所进行豪华装修,正常维修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含公、检、法)闲置房产出租出售等收入,均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使用。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超编制配备和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领导干部在任同一职务期间配备的小汽车,五年之内不得更换。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坚决制止和纠正以学习、考察、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
    三、实施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大局着眼,小处入手,抓住重点,整合载体,讲求实效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2007年3月-4月)。
    3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市委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制订实施方案,进行具体部署。要结合实际,通过上党课、听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公务员法》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读本,学习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和习近平同志在省纪委十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徐止平同志在市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以“端正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营造亲企、安企、护企良好环境,切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作风建设年”活动。各级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经常性的教育、管理机制。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2007年5月-8月)。
    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和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各个方面查找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坚持边整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的始终。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探索开展有关评议活动,加强明查暗访,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2007年9月-12月)。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要把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与时俱进地改进作风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努力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行为,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及时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要组织领导干部以适当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廉政承诺,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成领导干部日常的实际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作风建设年”活动结束后,各地要结合实际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作出部署。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金华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政府分管工业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外经贸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所需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下设综合秘书组、主题教育组、经济服务组、宣传报道组、监督检查组等五个小组。各县(市、区)和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强化责任。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落实,做到目标明、要求高、措施实。各级领导班子要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合力抓,什么问题突出就抓什么问题,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以身作则,带头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重抓本级、带动下级、作好表率。要认真处理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整合载体。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坚持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法,形成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的整体合力。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建立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水平;要与开展以“团结和谐干在实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要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转化为领导干部的自律行为,真正做到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要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及开展“工业经济服务年”、“项目推进年”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为企业解难题活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与党的建设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
    (四)务求实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真正解决问题,重在实践,重在实效,重在群众满意,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顺利有效开展。要专门设立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要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视察、专题督查、调研和民主评议等形式,推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各地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今年的年终目标考核,并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
    今年年底,各地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

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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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发布机构: 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二○○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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