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金华市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金华市2007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和《金华市区2007年重点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