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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市委〔2008〕1号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2008年,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推动农村社会进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启动“百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力争粮食播种面积达到225万亩,粮食产量达到84.5万吨,落实粮食工作县(市、区)行政首长责任制。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提高“订单粮食”价外补贴标准。加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落实地方粮油储备等供给安全措施。实行水稻、油菜生产政策性保险,落实种子、化肥、农药分级储备制度。强化“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落实生猪、奶牛等产业的扶持政策,加强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服务,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产业发展,加大主要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推行市场准入制度,新增绿色(有机)食品20只以上。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治。
    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林业建设。加快“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建设。按照三年内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要求,加快实施“千库保安工程”,完成35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切实抓好小山塘、小灌区等小水利设施的整治和山区小流域治理。深入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加大灌区节水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微喷灌等先进技术。引导受益群众参与水利建设和管理,健全水利基础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提高补偿标准。继续实施十万亩阔叶林发展工程和千里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加快低产低效竹林改造。从2008年起,暂停征收集体林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
    3、推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继续培育生猪和肉制品、奶牛乳品、水果蔬菜、花卉苗木、中药材和食用菌、茶叶、优质粮油、水产养殖八大主导产业,到2008年底,全市八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72%以上。依据主导产业布局规划,开展有龙头企业带动、有专业合作组织、有标准化规程生产、有统一品牌包装、有专业技术队伍服务等“五有”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加强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对农机作业服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逐步推进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服务体系试点工作。
    4、加强农技推广,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全面推行责任农技员制度。加强科技创新,解决一批制约我市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发挥农业高科技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发展种养加结合、贸工农一体化的高效生态农业。根据农民需求,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抓好种子种苗基地建设,加大农作物及畜禽新品种的选育(引进)和推广工作力度,2008年选育、引进、推广农作物优质新品种以及优质种畜禽50个以上。发挥“农民信箱”、“科技信箱”等信息化工具的作用,强化农产品信息和营销服务。大力培育农机、植保、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运等服务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营销的服务水平。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创业创新中的作用,完善联动机制和投入机制。农业科技企业从事技术转让、培训、咨询、服务、开发业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扶持农民创新创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繁荣
    5、培育现代农业主体。加大对农民种养大户、购销大户的扶持政策,为专业大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创造便利条件。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2008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可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用电,视同大宗工业用电价格。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视同农业用地,农产品物流基地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
    6、加强农民创业能力建设。深入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按照“调整工种结构,提高技术含量,加强就业服务”的要求,着力提高受训农民的就业竞争力和稳定转移就业能力。把农民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结合起来,使受训农民获得专业技能证书和学历证书。提高县级财政对农民技能培训的补助标准,支持培训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以实施“十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为重点,突出抓好种养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重点对象的培训,努力使他们成为新的创业者。实行职业教育助学奖学金政策,让更多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7、创新中心镇发展机制。按照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城镇的功能定位,完善中心镇布局和总体规划,开展中心镇镇域规划试点,促进农村产业和人口向中心镇集聚。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开展农村居民宅基地复垦置换城镇住宅试点,促进农民在中心镇安居创业。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完善和落实好分税制财政体制等强镇扩权政策,拓展中心镇搞建设、抓发展的空间,扩大中心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健全中心镇服务功能。优化村庄布局,稳妥开展村庄撤并工作。
    8、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升专业批发市场功能,加强科技研发,提高农村特色经济整体竞争力。把发展来料加工业作为农民就业和创业的重要渠道,引导更多的企业与家庭工业户签订加工合同,经相关部门认定,支付的加工费计入企业生产成本。积极发展“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特色村域经济,培育优势产业带。培育和扶持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县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发展来料加工业的奖励、运输费补助和贷款贴息。启动实施“百万妇女来料加工推进计划”,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
    9、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和农村社区服务业。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扶持,加强对“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加强对农家乐的宣传推介和指导服务。积极发展商贸、保洁、保安、保健、养老、幼教等农村社区服务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和社区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10、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建立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室,整合农村治调、治安巡防、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力量,健全工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对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积极推进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健全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提供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低租金房屋,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农民工输入地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农民工输出地要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寄宿和监护条件。
    三、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1、全面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县(市、区)要制定2008-2012年县域村庄整治建设规划,拓展整治内容,提升整治水平,确保按全面整治的要求,实现在本届党委政府任期内对所有村庄整治一遍的目标,有条件的地方要力争提前完成整县(市、区)整治。要突出村庄垃圾收集和处理、污水治理和卫生改厕、绿化美化等重点,以整镇整治、沿线整治为主要形式,继续推进成片连线整治。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和村庄整治建设的项目管理,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农村建筑与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村庄整治建设的龙头作用,带动农村各项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村庄整治难度加大和拓展内容、提升水平的需要,相应增加对村庄整治建设的投入,安排专项建设用地指标。
    1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向农村倾斜,推进供水、环卫、卫生、教育、文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的覆盖和延伸。解决49.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城镇集中供水覆盖农村受益人口25万人,力争在两年内基本解决农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清水河道建设200公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等级,新增和改造农村公路300公里,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在已经建立以县为主、县乡联动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基础上,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农村公路的安保设施。加快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全面改造村级电网,提高农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13、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开展农村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全面建立村庄垃圾卫生保洁制度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以县、乡为单位,对村边、塘边、路边、河边的垃圾污染进行一次全面整治,采取措施减少塑料袋、农用薄膜对环境的污染。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率6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40%以上。推进人畜分离,加快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实现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全市完成312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积极鼓励开发使用有机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控害工程,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控害增效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污染,全市农药化肥减量控害工程实施面积达到100万亩。结合村庄整治建设和生态市建设,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度,全市完成40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广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
    14、加快全面小康农村新社区建设。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村镇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快城中村、城郊村、空心村改造步伐,引导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聚,鼓励建设多层、高层公寓。通过村庄整理和宅基地整理新增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中心村的村庄整治建设。以中心村、园中村、城郊村为重点,整合农村各类社区服务资源,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一批经济繁荣、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全面小康农村新社区。
    四、改善农村民生,提高农民保障水平
    15、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推进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高标准普及从农村学前三年到高中段十五年教育,解决农村教育基础薄弱问题。小学和初中生的人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300元和450元。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和符合借读条件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教师待遇。继续加强对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办学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完善城镇优秀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制度,探索农村教师激励政策。
    16、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乡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建成为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对欠发达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站建设给予补助。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培养农村全科医疗人才,完善农村责任医生制度。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把承担村公共卫生职责的卫生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范围。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推进“健康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提高农民免费健康体检标准。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管理和服务,控制新生儿性别比例,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17、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以上,合理提高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相应提高市、县、乡财政资助标准。实行门诊费用报销制度,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加快推进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向农民工覆盖。积极开展规范化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水平,确保应保尽保。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制度。建设300家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实施“农村住房解困工程”,完成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1400户。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在康复、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采取优惠扶持政策。
    18、繁荣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全面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以扩面和提升为重点,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加强农村文化骨干培训和文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送文化”下乡和“种文化”活动,扶持健康向上的农民自办文艺活动,加大农村优秀文化遗产、文物古迹保护力度,推进文化示范村建设。加快推进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抓好广播电视对农节目制作和播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农村文化建设,支持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文化繁荣发展。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体育健身活动需要。推进“小康体育村”建设,积极创建省、市级体育强镇。
    五、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19、建立“一户一策”帮扶机制。在全面开展低收入农户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扶贫重心下移到村、扶贫对象明确到户”的要求,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扶贫工作负责制,组织机关单位和干部与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低收入农户开展结对帮扶。根据“一户一策”要求,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农业。经市认定的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专业合作社分别享受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扶持力度,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对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村要明确分工、包干扶持。继续实行市级单位、经济强县强镇与欠发达乡村的结对帮扶制度,帮扶举措要落实到村到户。
    20、推进下山移民搬迁。以高山远山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区域、重点水库库区和重点生态保护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下山搬迁,改善低收入农户生存发展环境,落实搬迁小区建设用地指标。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广电等有关部门要对搬迁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重点支持。抓好搬迁农户原宅基地的退宅还耕还林工作,鼓励搬迁农户承包的土地、山林等资源进行使用权流转。进一步加大“山海协作”力度。
    六、增加“三农”投入,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
    2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08年和今后一段时间,要利用财政增收形势较好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用于农村的总量和比重。2008年各级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应包括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推进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加大金融支农力度。金融机构要积极拓展农村的业务范围,增加支农信贷投入。采取措施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为低收入农户、扶贫龙头企业、扶贫合作社发展生产、自主创业和推进下山搬迁提供贴息或低息小额信贷。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农村金融互助组织、小额贷款组织以及乡村银行试点。推进农村贷款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增加农村信贷资金供给。推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探索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在全市全面推开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品种,提高财政补贴标准。继续实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
    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2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创建活动,以实施“新农村建设领头人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党员量化考核制度,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创新基层民主形式,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健康顺利进行。继续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强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确保建制村站点全覆盖并开展延伸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新一轮培训活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落实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完善新形势下乡村治理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发展和稳定。
    2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新路子,落实集体非农建设留用地政策,大力发展物业经济。继续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管理。继续帮扶集体经济薄弱村,增加对村级组织运转和村干部误工报酬的补助,激励农村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创新创业。
    25、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土地流转面积35万亩以上。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农林场改革。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中考虑农民建房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探索和规范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深化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征用区片综合价等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推进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
    26、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积极开展乡镇范围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结经验、作出示范。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抓紧清理乡村债务,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化解工作。构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
    八、加强党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提高统筹城乡发展能力
    27、加强党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把握新机遇新挑战,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紧迫感,切实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等方面,充分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发挥涉农部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引导各部门工作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形成建设新农村的合力。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健全机构,充实力量,改善条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能。
    28、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各级干部要牢记和发扬“两个务必”的优良传统,增强为农服务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新风,办实事,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果。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督查考核,确保农村工作各项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明确乡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
    29、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氛围。要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在新农村建设中创业创新的先进典型和无私奉献的模范人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在全市开展“企业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行动”,组织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村企结对”等方式,促进资本与劳动力的双向流动,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对在“企业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企事业单位捐赠新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资金经确认后,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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