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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信访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市委办〔2008〕7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2007年,在金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信访系统广大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充分调动广大信访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较大贡献,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在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及县(市、区)机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的信访工作机构中评选产生;先进信访工作者在全市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人员中评选产生。
    二、名额分配
    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名额共41个(其中推荐省里先进未入围的8个),其它33个名额具体分配如下:1、县(市、区)3个;2、市级机关部门(单位)5个;3、县(市、区)机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25个,其中:婺城区3个、金东区2个、兰溪市3个、义乌市3个、东阳市3个、永康市3个、浦江县2个、武义县2个、磐安县2个、市开发区2个。
    先进信访工作者名额共62名(其中推荐省里先进未入围的8名),其它54个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市级机关部门(包括市信访局)10名、婺城区5名、金东区4名、兰溪市5名、义乌市5名、东阳市5名、永康市5名、浦江县4名、武义县4名、磐安县4名、市开发区3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信访条例》,在畅通信访渠道、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成绩突出。
    2、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在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在研究社情民意、探索信访工作规律、破解信访难题、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等方面成绩显著。
    3、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勤政廉政,能够总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队伍素质良好,“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4、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文明和谐,干部职工精神姿态良好,各项工作得到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信访工作机构的肯定,有较高的社会公认度。
    5、近五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先进信访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政策水平高,处理信访问题能力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
    3、宗旨意识强,对人民群众感情深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热爱信访事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群众公认。
    4、谦虚谨慎,甘于奉献,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勇于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在信访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成绩显著。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评选2007年度金华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信访工作者,采取自下而上推荐评选的办法产生。县以下单位由县(市、区)信访局负责组织推荐,并经县(市、区)信访局、人事局(审核先进信访工作者)及党委、政府审核后,报市信访局、市人事局评审,最后由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评定。对先进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信访工作者的评选,在各地、各部门(单位)自荐的基础上,由市信访局、市人事局审核,并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评定。
    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搞平衡照顾,要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出来。同时,要认真填写《2007年度金华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评选登记表》、《2007年度金华市先进信访工作者推荐评选登记表》,于2008年2月4日前报送市信访局。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产生的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信访工作者,由市委、市政府作出表彰决定,分别授予“2007年度金华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度金华市先进信访工作者”称号,并予以奖励。
    附:1、2007年度金华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评选登记表(详见政报网站)
          2、2007年度金华市先进信访工作者推荐评选登记表(详见政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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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发布机构: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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