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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8〕9号
      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7〕95号)精神,充分拓宽信访渠道,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水平,现就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
    “网上信访”是群众反映民意和诉求的新渠道,对方便群众信访和提高信访工作效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7年3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内动态清样》第928期“云南德宏‘网上信访’筑成化解矛盾新渠道”一文上作出重要批示:“‘网上信访’经验值得总结,并可部署若干地方进行试点,探索反映民意和诉求的新渠道。”从我省试点工作实践来看,开展“网上信访”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拓宽信访工作渠道,降低信访工作成本;有利于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促使信访事项得到及时解决;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平安金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基本思路和原则要求
    1、网上信访工作的基本思路。以市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网上信访”栏目的基础上,建立横向联通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纵向贯通各县(市、区)的工作网络;建设以党委政府为主导、职能部门为责任主体、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网上互动平台,健全“分头受理、规范办理、集中管理、限时回复、规范公示、统一考评、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促进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得到解决。
    2、网上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一是坚持方便群众。简化群众使用和查询流程,方便群众借助网络向党委、政府提出信访事项和查询办理结果。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把“网上信访”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做到受理渠道、工作程序、诉求事项、责任单位和办理结果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坚持快捷高效。充分发挥网络方便快捷、流转环节少的优势,提高工作效能,及时受理、处理和反馈信访事项。
    三、实施步骤
    开展“网上信访”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1、准备阶段(2008年2月)。由市信访局与市政府信息中心建设“网上信访”网站;市信访局根据《信访条例》和《浙江省网上信访暂行规则》制定我市“网上信访”工作制度。
    2、测试阶段(2008年3月)。对“网上信访”网站进行测试运行,熟悉“网上信访”网站操作流程。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网上信访”工作流程,建立完善运行机制。
    3、实施阶段(2008年4月起)。正式运行市“网上信访”网站,按照“网上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督办、查询、回复等程序规定,受理和办理群众信访事项。
    4、推广阶段(2008年5-6月)。市信访局要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并建立“网上信访”通报制度,促进“网上信访”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和金华开发区要相应建立本地党委、政府“网上信访”系统。
    四、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网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办公室,由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兼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信访局、市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市公开办、市纪委效能办等组成,市信访局负责“网上信访”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网上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2、落实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网上信访”工作,并从办公场所、设备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以切实抓好“网上信访”各项事项的处理。
    3、强化考核。建立“网上信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纳入对各地各部门2008年度信访工作责任制、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认真落实各项考核措施,确保“网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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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发布机构: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0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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