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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8〕50号
农村 信息化建设 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7〕105号)精神,结合金华实际,就加快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正确认识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信息化是“数字金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强化基层组织、实施农村综合改革的有效切入点,也是建立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金华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以及农村文化资源共享等一系列工程,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我市农村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的信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明显,涉农信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为加快农村信息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从总体看,我市农村信息化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计算机在农村普及率低,城乡差距明显;信息化建设与农村实际需求脱节,应用系统少,应用推广力度不够;农村信息化投入不足,工作机制没有形成,服务体系薄弱,信息化人才短缺等等。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二、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市”要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紧扣信息化服务“三农”工作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的,发挥政府引导、协调和服务作用,促进资金、基础设施和机构人员的有效利用,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农民教育培训、农村管理和服务、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的水平,不断提高农民信息应用能力,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建成我市农村信息化应用体系基本框架,信息技术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95%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三个一”标准,即每村有一个信息服务场所、一套信息服务设备和一名信息服务员;有线广播电视覆盖全部行政村,宽带网络普及率达到100%,移动电话覆盖率达到100%;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利用电子商务的普及率达到100%,80%的农业规模种养大户能利用互联网收集和发布信息;在1200个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实现农村管理信息化;培训农村信息员1万人次,农民信息技能培训达100万人次;农村中小学、乡镇文化站、乡镇卫生院和条件具备的村卫生站实现与各应用系统的网络连接。
    三、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推动电话、宽带网、移动通信网络村村通工程向自然村延伸。提高互联网普及率,加快宽带互联网在村级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经营大户、农村各类专业协会及中介组织、农村中小学校等的全覆盖。实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推动有条件的农村与城市同步完成有线电视的数字化改造和数字电视转换。积极探索农村“三网融合”的新机制,探索和创新信息进村入户的“三电合一”新载体,推广900全国免费通信系统,使广大农户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电话、IPTV(网络电视)等途径方便地获取和发布信息,享受经济实用、覆盖广泛、费用低廉的宽带信息网络和语音、数据、视频服务。
    (二)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产业。加快现代高新农业信息化技术研究成果的运用和推广,促进农业生产技术的自主创新。以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强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遥感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智能农业机械、现代管理信息系统、智能化专家系统等技术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应用。各县(市、区)都要培育一批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的示范典型,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提高粮食单产能力。
    (三)健全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各涉农部门要构建涉农信息资源数据库,建立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和各专业服务平台,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农业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村社会管理和台风洪水、重大疫情等应急处理信息系统。以乡、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为主体,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民信箱等重点工程,整合各类涉农信息资源,建立长效运营机制。通过三年的努力,建立起市、县(市、区)、乡(镇)和村四级农村综合信息化服务体系。达到市级有农业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县(市、区)有信息中心,乡镇有综合信息服务站,村有综合信息服务点,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信息收集、传递、分析、发布体系。推行“三电合一”的新型应用模式,发挥报刊、书籍、宣传栏等传统传播渠道优势,探索“无线网络”的应用模式,发挥手机、掌上电脑等个人信息终端设备的作用,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到人,提高信息服务覆盖面。
    (四)深化涉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涉农信息资源的统筹规划,建立健全采集、加工分析、共享整合与应用服务的体制和机制。重点开发农产品价格、市场流通、农资生产流通、农业科技、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政策、文教卫生、农村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建立基础性、关键性的农业数据库及其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农村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应用,实现信息资源的统一交换和共享,提高农民的信息应用水平。
    (五)推进农村管理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加强面向“三农”的电子政务资源整合,集约化建设农村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落实信息安全技术措施,依托互联网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政务服务。推广应用农村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土地管理、农村低保、计生管理、水资源管理、法律政策咨询等村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农村劳动力信息服务,将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延伸到乡镇,连通各级劳动力市场,使城镇用工信息与农村人力资源信息相匹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广应用农村视频监控系统、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农民健康档案、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设。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为农村提供积极向上、内容多样的文化信息资源,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六)深化农业特色产业和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加强县域特色产业网站群建设,为增强农村特色产业集聚力和产业竞争力提供有效支撑。加快农村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以信息化带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大力推广自动控制、无线射频、现代物流等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应用。建设集农产品监测、动物疫情、植物病害、天气灾害等功能的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农家乐、渔家乐、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特色农业等农村特色产业信息化。
    (七)提高农村科技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市农业科技信息网,整合开发各类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搭建综合性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农业科技信息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加强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继续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丰富各类教学资源,强化应用与服务。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数字电影进村工程,增加服务“三农”节目播出时间,发展老年电视教育,丰富老年群体文化生活。
    (八)加强农村信息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各级信息服务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县、乡、村三个层次的农村信息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鼓励大专院校信息技术相关专业毕业生积极参与支农行动。采用办培训班、学校教学、成人教育、广播电视、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农村计算机、互联网、信息知识扫盲教育。在农村中选拔培养一批信息技术应用领头人,使之成为农业信息的传播者、上网用网的示范者和信息致富的先行者。
    四、努力为农村信息化建设提供保障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农村信息化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各县(市、区)要建立农村信息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将推进农村信息化列入年度部门和乡镇考核内容,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农村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切实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增加对农村信息化的投入,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积极完善以政府为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各通信企业要充分发挥农村信息化建设主力军作用,加大对农村通信基础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在电信资费和网络资源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的优惠政策,优先支持涉农信息化建设,为推进农村信息化提供有效保障。
    (三)试点示范,积极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选择条件适宜的区域和行业进行试点,分层次培育一批农村信息化应用的典型。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开展争创各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村、示范乡(镇)和示范县(市、区)活动。2008年各县(市、区)都要完成一个以上市级示范乡镇建设,1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成为市级以上信息化示范村。建立健全乡(镇)和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充分发挥乡、村服务站点作用。及时总结农村信息化应用的成功模式和典型经验,努力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四)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根据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按照整合资源、多方共建、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快涉农信息系统的集约化共建和整合共享,减少重复建设,降低建设与运行维护成本,提高综合效益。动员、统筹、整合通信运营、工商企业等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发展公益性和市场化的信息中介服务,鼓励开展有偿个性化服务,切实解决农村信息不对称问题,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及时、适用的信息服务。
    附:1、金华市农村信息化示范县(市、区)实施标准(试行)
        2、金华市农村信息化示范乡(镇)实施标准(试行)
        3、金华市农村信息化示范村实施标准(试行)
        4、金华市农村信息化县级示范乡(镇)实施标准(试行)
        5、金华市农村信息化县级示范村实施标准(试行)

    附1:
    金华市农村信息化示范县(市、区)实施标准(试行)
    一、市农村信息化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组织标准:组织到位、科学制定县(市、区)农村信息化建设计划(规划),将村级农村信息化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达标考核体系,目标任务明确,政策扶持有力,年度农村信息化建设财政投入(农发基金)同比增长20%以上。
    二、市农村信息化县级以上示范乡(镇)、村分别达到40%以上;基本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村信息化支撑体系。
    三、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镇文化站均与各应用系统的网络实现连接;其中农村中小学应全面推广现代远程教育,实现公共教育资源和全市优质资源的共享及全覆盖,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
    四、100%农村连锁超市与物流配送中心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
    五、所有乡(镇)建立综合信息服务站,95%以上行政村建立综合信息服务点;100%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工贸大户和规模农家乐实行宽带接入互联网,并建立网页(站)。
    六、整合部门涉农信息资源,建成功能齐全的农业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面向“三农”提供乡镇、村公共应用服务,并为乡(镇)和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点提供技术支撑,形成比较完善的区域特色产业网站群,增强区域特色产业集聚力和产业竞争力。
    七、逐步建设农村人口、土地资源数据库和灾害、疫病预警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农村管理信息化。
    八、创建一批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的示范典型(如农作物种植科技示范园、畜禽饲养示范场、休闲观光农业等)
    九、运用信息技术构建区域农产品安全信息监管体系和农村公共安全信息管理体系。
    十、重视农村信息化服务人才的培养。专(兼)职信息员具备计算机及互联网应用基础知识和信息采集、分析、发布等基本技能。大力加强农民运用信息化的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
    附2:
    金华市农村信息化示范乡(镇)实施标准(试行)
    一、市级农村信息化示范乡(镇)建设组织标准:组织到位、制定乡(镇)科学的农村信息化建设计划(规划),并纳入乡(镇)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之一,目标任务明确,经费和培训等保障措施落实,建立一套长效运行机制。
    二、符合市农村信息化县级以上示范村标准的行政村拥有量达到50%以上。
    三、推进实施农村中小学生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促进优质公共教育资源的城乡教育均衡化,乡(镇)初中、小学的学生电脑拥有率分别不低于9.27%和13.59%。
    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立功能较为完善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信息体系,建立农民健康档案信息,探索远程医疗咨询和服务工作模式,为农民提供公益性卫生信息服务。
    五、100%的农村连锁超市与物流配送中心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
    六、建有一个或以上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各个服务站配备1—2名专(兼)职信息管理员、有一个固定场所、一套专用设备(硬件和平台软件)和2M以上的宽带接入、一套管理制度。
    七、95%以上的行政村建立综合信息服务点,乡(镇)建有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及时、适用的信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行政村开展个性化有偿信息中介服务。
    八、拥有办公自动化系统,依托互联网提供政务、事务、建设新农村公共管理和咨询平台,促进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九、依托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成功能比较完善的特色产业网站,及时向农民发布农资供求、市场动态、价格行情、惠农政策、农业气象、农村文化等信息,引导农民科技致富,为增强农村特色产业集聚力和产业竞争力提供有效支撑。
    十、创建2个以上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的示范典型(如农作物种植科技示范园、畜禽饲养示范场、休闲观光农业等)。
    附3:   
    一、市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村建设组织标准:组织到位,目标任务明确,经费、培训等保障措施落实,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1、有线电视收视覆盖率和有线广播收听覆盖率分别达到90%以上。
    2、电话入户率达到75%以上。
    3、推进互联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宽带用户入户率达到30-40%以上(以种、养殖业为主要收入的宽带用户入户率达到30%以上;以工、贸、服务业为主要收入的宽带用户入户率达到40%以上)。
    4、移动电话覆盖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85%以上。
    5、村内连锁超市与物流配送中心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
    6、建立村级网页(站),实行农民信箱万村联网,及时更新维护网页(站)内容,实现对外形象宣传。
    7、平安村建设:在重要路口、场所采用全球眼等视频监控方式,实现村级数字监控。
    三、100%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工贸大户和规模农家乐实行宽带接入互联网,并建立网页(站)。
    四、建立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点:
    1、综合信息服务点要达到“十个一”标准:即有一个固定场所,有一名合格的专(兼)职信息服务员并配备开通互联网的电脑2台以上,同时要有一门全村知晓的电话、一台传真机、一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一个摄像头、一块牌子、一套服务管理制度、一个信息发布栏。
    2、运用电话、互联网、移动通讯、有线电视广播等方式,村委会、村民能够便捷地获取和发布信息。
    3、全面实施农民信箱工程,符合条件的村民全部加入农民信箱,并在农民信箱上发布公共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20条、供求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50条。
    4、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节目,及时为村民提供电视教育,丰富村民文化生活。
    5、运用信息技术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接受村民监督。
    6、综合信息服务点每天开放2小时以上,每周不少于一次在信息发布栏发布市场流通信息、公共政策、文教卫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文化娱乐等信息。
    五、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不断提高村民经营现代农业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六、村级班子成员能操作村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能利用平台有效开展农村社会管理,并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咨询服务。
    附4:
    金华市农村信息化县级示范乡(镇)实施标准(试行)
    一、市农村信息化县级示范乡(镇)建设组织标准:组织到位、制定乡(镇)科学的农村信息化建设计划(规划),并纳入乡(镇)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之一,目标任务明确,经费和培训等保障措施落实,建立一套长效运行机制。
    二、符合市农村信息化县级以上示范村标准的行政村拥有量达到40%以上。
    三、推进农村中小学生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促进优质公共教育资源的城乡教育均衡化,乡(镇)初中、小学的学生电脑拥有率达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
    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建立功能较为完善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信息体系,建立农民健康档案信息,探索远程医疗咨询和服务工作模式,为农民提供公益性卫生信息服务。
    五、100%的农村连锁超市与物流配送中心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
    六、建有一个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信息管理员、有一个固定场所、一套专用设备(硬件和平台软件)和2M以上的宽带接入、一套管理制度。
    七、95%以上的行政村建立综合信息服务点,乡(镇)建立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及时、适用信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行政村开展个性化有偿信息中介服务。
    八、拥有办公自动化系统,依托互联网提供政务、事务、新农村公共管理和咨询平台,促进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九、依托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成功能比较完善的特色产业网站,及时为农民发布农资供求、市场动态、价格行情、惠农政策、农业气象、农村文化等信息,引导农民科技致富,为增强农村特色产业集聚力和产业竞争力提供有效支撑。
    十、创建1个以上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的示范典型(如农作物种植科技示范园、畜禽饲养示范场、休闲观光农业等)。
    附5:
    金华市农村信息化县级示范村实施标准(试行)
    一、市农村信息化县级示范村建设组织标准:组织到位,目标任务明确,经费、培训等保障措施落实,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1、有线电视收视覆盖率和有线广播收听覆盖率分别达到80%以上。
    2、电话入户率达到70%以上。
    3、推进互联网信息进村入户,宽带用户入户率达到25-35%以上(以种、养殖业为主要收入的宽带用户入户率达到25%以上;村民以工、贸、服务业为主要收入的行政村宽带用户入户率达到35%以上)。
    4、移动电话覆盖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80%以上。
    5、村内连锁超市与物流配送中心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
    6、建立村级网页(站),实现农民信箱万村联网,及时更新维护网页(站)内容,达到较好的对外宣传效果。
    7、平安村建设:在重要路口、场所一般采用全球眼等视频监控方式,基本实行村级数字监控。
    三、100%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工贸大户和上规模的农家乐实行宽带接入互联网,并建立网页(站)。
    四、建立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点:
    1、综合信息服务点达到“十个一”标准:即有一个固定场所,有一名合格的专(兼)职综合信息服务员并配备开通互联网的电脑1台以上,同时要有一门全村知晓的电话、一台传真机、一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一个摄像头、一块牌子、一套服务制度、一个信息发布栏。
    2、运用电话、互联网、移动通讯、有线电视广播等方式,实现村委、村民便捷地获取及发布信息。
    3、在农民信箱上发布各类公共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10条、供求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30条。
    4、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节目,及时向村民提供电视教育,丰富村民文化生活。
    5、运用信息技术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接受村民监督。
    6、综合信息服务点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次且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月不少于2次在信息发布栏发布市场流通信息、公共政策、文教卫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文化娱乐等信息。
    五、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不断提高村民经营现代农业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六、村班子成员能操作村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并能利用平台有效地开展农村社会管理,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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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村 信息化建设 意见  发布机构: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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