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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应将"送温暖"工作进一步"社会化"、"工程化"的议案(一)
 
   

2002-12-24

案由:关于政府应将"送温暖"工作进一步"社会化"、"工程化"的议案
议案领衔人:潘怀地等12人
领衔人所在代表团:浦江代表团
联系电话:2463901
通讯地址:金华市总工会
邮政编码:321017
议案全文:我市的送温暖工作起步于1992年,近十年来,市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总工会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根据江泽民同志关于"送温暖是我们党的好传统,要发扬"的批示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千方百计解决部分群众生活困难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国总工会提出的工会组织应作为帮扶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第一责任人"和张德江书记提出的工会组织是广大职工"第一代言人"的工作要求,先后开展募集送温暖基金工作,成立了送温暖工程领导小组,建立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制度,组织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以及开展党支部与困难职工家庭结对帮困活动等,各基层工会也在所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帮困救助工作。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和活动的开展,有效地帮助部分职工家庭缓解了生活困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我市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社会稳定。但是,我市的送温暖工作与其它兄弟市相比,其社会化、工程化程度尚不高,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尚不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基金规模较小,帮扶能力较弱,社会化程度不高,就目前市本级而言,92年市总工会出资5万元,从企业和职工中募集40万元成立送温暖基金,而仅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暖至今已用去100余万元,为了保留基金,这些钱基本由市总工会支付。另外,送温暖工作的"社会化"、"工程化"程度不高,前几年开展的市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与困难职工家庭结对帮困活动和党员帮困献爱心活动在社会上引起极好的反响,但目前再要开展类似活动有一定困难。根据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江总书记和朱总理关于党和政府应切实关注和帮扶弱势群体的工作要求,我们建议市政府象杭州市政府那样,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的扶贫济困献爱心募捐活动,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充实各地的送温暖基金,保证各地的送温暖工作能顺利有效地开展;同时要求市政府将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困难职工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项骼于帮助职工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建议市政府将全市特困职工家庭列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月给予人均30~50元的生活保障金;各级工会组织应调查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情况,建立困难职工档案,除元旦春节期间的慰问帮扶外,对因突发事件致困的职工家庭也要及时给予必要的帮助。
代表签名:潘怀地、李家权、万元旱、傅共生、傅林凤、王银根、钟文才、于筱青、祝秀芳、方玉红、黄文根、赵剑雄
审查意见:请市财政局主办,市政府办公室会办

 
                               200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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