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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分局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深入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械安全。自2007年1月份以来,婺城分局精心组织,积极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实施专项检查,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截止目前,婺城分局已开展了“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项检查”、“牙科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等分类检查工作。其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检查上述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近100家,发现无证经营医疗器械(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企业3家;使用过期、无产品注册证书等医疗器械的医疗机构5家;未经国家注册的 “铸造金属支架可摘局部义齿”等2个品种的假冒医疗器械。另外还发现部分单位存在采购医疗器械索证不齐全,未按规定处理废弃医疗器械等问题。
    婺城分局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已严格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查处,从而在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健康发展的同时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
(    发布时间:2007-02-07 09: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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