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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08年4月26日金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来源:金华晚报  
    金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阎寿根主任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金华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促进发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努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把监督工作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努力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联系代表,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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