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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大中专招生启动
-- 我市残疾学生若被录取可获资助
   
     昨天,浙江省残疾人大中专招生工作会议在我市锦华园度假村举行。
    据了解,2007年我省残疾人大专(高职)、中专的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有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也已出台。今年报考大中专的残疾人,除参加正常国家大中专招生外,还可单独参加全省专门从事残疾人大中专职业教育的浙江教育学院华强教学点(大专)、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学校对全部中专学生免收学杂费,对大专生设有多项困难补助措施。
    目前,我市有7所特教学校,在读听力、智力残疾学生近700人。针对残疾人经济状况,市政府已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凡被录取进入各类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残疾学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由户籍所在地残联核准后分别一次性给予不低于2000元、3000元、5000元的资助;通过自学等其他方式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凭毕业证书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昨天,省残疾人教育就业协会还对全省残疾人招生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助学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金华市残联、金华启圣学校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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