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首页 | 所有信件 | 找回密码 共有注册用户人,其中认证用户人   


用户注册

网络服务使用协议

"中国 金华"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本站提供的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 服务内容及承诺
1.1
中国金华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一站式注册,注册后可以参加市长信箱、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活动。门户网站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1.2
用户理解,门户网站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它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1.3
用户对金华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各县、市、区、以及各机关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我们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给您答复。
1.4
用户如有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请您按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1.5
信访人可根据注册信息查询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例外。用户可通过网络查询相关问题处理情况。
1.6
感谢您对市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将保证您的个人信息不会被泄露。

2. 使用规则
2.1
请您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 《国务院信访条例》 ,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办事规章和相关法律法规。
2.2
用户在申请使用门户网站网络服务时,必须向门户网站提供客观真实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2.3
用户注册成功后,门户网站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4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门户网站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用户发送的政府信息和公告。
2.5
用户在使用门户网站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门户网站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门户网站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它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 不得利用门户网站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门户网站的行为;
(g)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门户网站。

3. 内容所有权
3.1
门户网站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3.2
用户只有在获得门户网站或其它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4. 隐私保护
4.1
保护用户隐私是门户网站的一项基本政策,门户网站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门户网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 为维护门户网站的合法权益。
4.2
门户网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门户网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门户网站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4.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门户网站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电子政务应用。

5. 免责声明
5.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门户网站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门户网站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门户网站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门户网站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5.3
门户网站保留对本条款的修改而不预先通知的权利。


同 意 并 注 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