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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区绿化达标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1-25 10:55  发布机构:   文号: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绿化达标单位”评定标准,经考核验收,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金华支队四大队、浙江八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公路管理处、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华•翡翠城、锦苑小区等7家单位为市区“绿化达标单位”。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