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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4-06 09:54  发布机构:   文号: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1〕1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5元。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