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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2-10-14 21:19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3月18日晚,金华市大飞龙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严重刑事案件。发现警情后,处警巡防队员黄小忠、大飞龙公司值班门卫朱建新、大飞龙公司员工余杨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奋不顾身,见义勇为,为案件侦破、抓获犯罪嫌疑人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过程中,黄小忠、朱建新因失血过多,不幸牺牲;余杨受轻伤。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人民政府决定给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黄小忠、朱建新追记二等功,授予“金华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余杨记三等功。
  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英雄人物为榜样,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新金华作出更大的贡献。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