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摘要)

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599F/2013-119825 发布机构: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3-03-05 09:04
登记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3-03-05 09:04 来源:中国金华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 字号:[ ]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建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提高执法办案综合效果,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和服务金华赶超崛起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832件12495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560件22704人,受案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0.61%和 63.04%,批捕、起诉人均办案数达132件222人,高出全省平均数近20个百分点。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486人,起诉16899人。工作中,突出加强涉众型犯罪案件的办理,依法批捕非法集资类犯罪22人,起诉18人,涉案金额10亿余元;对一批重大敏感案件,积极应对,依法妥善处置,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624人,起诉7500人。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37人,起诉1736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工作,批捕229人,起诉1044人。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办案质量,共不批准逮捕991人,不起诉522人,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1件12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1件49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20余万元。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大案比例达到96%,其中有31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查办科级干部47人,处级2人。积极查处行业性、领域性职务犯罪,两级检察院联动,依法查办医疗卫生、文化、金融等领域犯罪15人,工程建设领域28人,涉农惠民领域21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案件5人。切实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查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或者人员死亡的重特大案件13件,科级干部17人,依法查办工商、国土、林业等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16人,有效促进广大机关干部自觉勤政廉政。
  全面加强监督工作。着力监督纠正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4人,监督撤案41人;纠正漏捕64人,纠正漏诉150人;刑事抗诉56件,已改判3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裁判抗诉74件,已改判、发回重审或调解结案53件;开展民事督促起诉27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或避免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1人次。着力强化监督措施,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刑事拘留监督工作规定,加强对刑拘后不报捕及撤销案件等情况的监督;会同法院健全抗诉工作机制,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实现看守所监管信息联网、监房安全监控联网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使监督工作更加及时有效。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报告,在全市组织开展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专项检查,强化工作效果。围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问题,立案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22人,有效增强监督的刚性。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乡镇开展预防警示教育78次;开展检察预防进党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将预防警示教育列入党校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全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3家;市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筹建的2000余平方米浙中预防警示教育基地正在进一步建设中,可在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推进专项预防,围绕24个省、市级重点项目与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预防共建活动,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有序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查询2711批次。加强预防调查,完成预防调查报告和年度预防报告83篇,被上级采用及获奖42篇,有五个县(市、区)的党委、人大主要领导在有关报告上作出批示肯定。加强工作探索,金东、磐安等地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检察预防活动,拓展预防领域。
  二、加强重点工作,提升检察工作的综合效果
  强化服务大局措施。围绕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市检察院及时研究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金义都市区建设的15条工作意见,促进两级检察院强化服务意识和工作措施,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宣传,显示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决心,得到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多位市委常委的批示肯定。以“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两排查一促进”活动和“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进村入企,深入了解企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状况和需求,力所能及地提供法律帮扶。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服务中小企业十九条意见,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和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民行调处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依法作出从宽处理;成功调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9件。加强群众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1810件。对疑难复杂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司法救助等措施妥善处理。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38人次,实际发放救助金28万余元。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10个基层检察室积极对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平台,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基层执法司法监督、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共计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40多件,查处职务犯罪3人,走访行政村130余个,接待群众来访700余人次,参与各类调处活动80余件次,有效发挥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一线平台作用。
  着力创新社会管理。市检察院会同市法制办牵头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强化措施促进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全市共开展监督84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及民生问题,市检察院先后针对金义都市区规划范围内乱搭乱建、金义都市区规划核心区域出现大量工业污泥 、“三无”玩具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等问题发出10件检察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查处,取得良好效果。加强机制创新与工作创优,积极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建立案件质量定期评查制度以及外国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工作特色与亮点,全年共有16项机制和经验做法被高检院、省院发文推广或各类会议交流。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新要求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着重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市检察院和两个基层院已经成立专门案件管理机构,初步构建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强化对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从中发现并督促整改有瑕疵案件6件,有效提高案件质量。研究制定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工作细则,对自侦案件的审查逮捕工作进一步严格把关,讯问同步录音录像随案移送审查,坚决监督纠正不规范办案行为。围绕证据制度的新规定,对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开展先行先试,引导规范执法向更高层次发展。加强办案安全管理,规范办案工作区使用,确保办案安全无事故。
  三、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
  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指导工作实践。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全市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列入全市“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大讨论活动内容,市委宣传部现场指导,选送人员参加全省检察系统演讲比赛获得一等奖。组织干警开展“我的检察故事”博客征文活动,从中挖掘感人事迹,增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更加注重检察宣传工作,5篇作品获选第八届浙江省检察好新闻;与金华日报、电视台等地方主流媒体互动更加频繁,提升了检察形象。
  扎实推进专业化建设。围绕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干警参加电视电话培训16次,举办反贪、反渎、公诉等各类业务培训班7次,选送人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培训班230人次,邀请了刑诉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来市检察院作专题讲座,促进提高学习效果。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与业务技能竞赛,举办全市优秀公诉人、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以及预防技能、公文写作等业务竞赛活动,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涌现了全国优秀、全省十佳、全省优秀等10人次,1人获评第三届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人由省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着力强化队伍管理。围绕机关效能与执行力,修订完善作风建设规定和法律职务晋升办法等制度,促进广大干警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研究制定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完善警务工作。成立市院机关青年联合会,系市直机关部门首家,为增进干警学习交流、强化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搭建平台。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等制度,不断优化领导干部作风。坚持从严治检,集中开展检务督查,对从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严肃纪律,督促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当中。
  不断完善基层基础建设。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等“四化”建设为载体,以开展先进检察院创建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义乌市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我省唯一的基层“四化”建设示范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努力培养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的检察职业品格,促进现代检察执法文化的塑造形成,永康市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推进科技强检工作,各业务条线网上办案系统全面运行,各类案件信息数据库建设统筹推进,电子证据分析、心理测试等侦查技术手段综合运用,全年共完成各类鉴定64件,心理测试16件,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明显提升。
  接受人大的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举措。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转交案件18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走访、定期寄送工作简报、内部刊物,召开部分代表委员座谈会等方式,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全市共邀请包括代表委员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330余人参加活动。积极拓宽联系渠道,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在执法办案和检察决策过程中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省市级检察院综合考评及所辖基层院综合考评均继续名列前三;市检察院获综合考评优胜奖、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市检察院反渎局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局”称号,公诉二处荣获“全国反假货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义乌市院、永康市院荣记集体一等功,5个集体、3名个人荣记二等功;义乌市院、永康市院、浦江县院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3个单位获得基层检察院建设进步奖,2个单位荣获省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查办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的力度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监督信息来源渠道不畅、监督手段不足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克服;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亟待提升;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后,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基层基础建设比较薄弱,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步伐不快,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深入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全力推进平安金华、法治金华和过硬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为推进赶超发展,加快建设“两富”现代化都市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实施“五个推动”:
  (一)紧紧围绕大局,推动司法保障职能进一步加强。围绕“两富”现代化都市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和金义都市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东阳文化产业全域化、加快市区建设和发展等重大建设,立足检察职能,增强执法办案和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惩处危害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规定,优化执法办案方式,跟进法律服务,更加有效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平安金华建设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对接、主动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平台,以检察室为基点构建基层检察网络体系,倾听群众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拓展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监督范围、手段、措施的研究和探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精神,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强化责任,加大力度,以更大的执法办案成效取信于民。突出查办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发生在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就业就学、涉农惠民等领域以及群体性事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快侦查信息化建设,积极转变执法方式,着力提高侦查办案水平。加强检察预防工作,着重围绕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以及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强化预防,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年度报告等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四)认真实施修改后“两法”,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加强。主动融入法治金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两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民行检察等执法办案工作中严格把关,加强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对法律新赋予的具体监督职责的理解把握,大力加强对刑事诉讼、刑罚执行、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枉法裁判、违法减刑、假释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进一步完善诉讼监督机制,严密检察监督网络,深入查办司法腐败,不断提升监督实效,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要求。
  (五)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把作风建设摆上突出位置,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院的相关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密切检民关系。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业务建设,重视人才的发现、培养和选拔,努力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强检务保障,着力在办案用房、科技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加强基层院建设,坚持示范引领,深化创先争优,不断提升整体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