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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和“十二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6-12-09 11:43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金政发〔2013〕67号)精神,市水利局等市级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区)2015年度和“十二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2015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42.25%,降幅比上年扩大6.15个百分点;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40.23%,降幅比上年扩大4.03个百分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9,比上年提高0.002;全市重要水功能区综合达标率为76.6%,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全市用水总量进一步减少,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稳步上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经综合评分,磐安县、浦江县、义乌市、永康市等4个县(市)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次为优秀,东阳市、金东区、婺城区、武义县、兰溪市等5个县(市、区)考核等次为良好。磐安县、浦江县、永康市等3个县(市)“十二五”时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次为优秀,义乌市、金东区、婺城区、东阳市、武义县、兰溪市等6个县(市、区)考核等次为良好。
  希望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再接再厉,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其他县(市、区)要以先进为榜样,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强化对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和有效保护,为“两富”“两美”现代化金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