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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3-01 信息来源: 金华日报

  2016年2月26日在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建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进法治金华建设的决议,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案件总数占全省1/7,3家基层检察院案件总数列全省前十;一线检察官人均办案数位居全省第二,其中公诉部门第一;市直单位效能建设民主评议中,检察机关列党群部门第一;市级机关绩效考评中,市检察院列党群部门第二;主要检察业务绩效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市检察院列第二,8个基层检察院进入全省前40,9项主要业务工作有7项列前三。
  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深化服务保障措施。出台检察机关服务与保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等工作意见,认真落实市委确定的29项与检察工作相关改革任务,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及时跟进服务保障举措。依法惩治、监督纠正破坏公平竞争的各类犯罪,在债券发行、金融信贷等涉企融资环节,以及税务征收、科技补贴等涉企管理环节,查办职务犯罪20人;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中涉嫌串通招投标监督立案12人,建议取消27家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企业的竞标资格。批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85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促进严格监管和规范运营,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立案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
  重点推进三项检察。深入推进服务和保障“五水共治”专项行动,批捕起诉环境污染犯罪嫌疑人207人,监督立案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人,会同相关部门对采证固证、执法协作等问题予以规范。深入推进金融检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逃废债”集中整治,批捕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领域犯罪82人;慎重办理刑民交叉金融案件和集资类案件,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司法重组相关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批捕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犯罪151人,永康市检察院办理的陈良柱等19人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定期分析研究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情况,以检察白皮书的形式提出问题和建议,积极促进金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
  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会治理中的情况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36份,系统性、领域性法治保障得到加强,其中义乌市检察院关于大物流领域突出问题的调研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相应治理建议被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意见》吸纳;市检察院对漂流行业监管提出建议,推动全省水上活动监管政策完善。依托政府、检察院良性互动平台,武义县检察院会同政府法制办建立信息平台,对执法信息实时共享、过程监督,从机制上促进优化法治环境。重视检察环节的社会关系修复,依法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以及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的司法救助。
  二、严格履行检察职责,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法治建设
  强化批捕起诉职责。着力克服案多人少突出矛盾,全年共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10457人,审查起诉16793人。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霸拔钉”等专项行动,健全检察提前介入侦查、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批准逮捕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048人,起诉1664人;批准逮捕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474人,起诉6019人。深入分析全市命案、集资类案件发案成因以及办案不规范问题,以命案年度执法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向公安机关通报。深化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举措,对5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对165件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对754件证据不足案件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56人。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八项措施,积极推行检校共建法治教育基地、设立观护帮教基地等措施,依法对22名轻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
  依法惩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反腐败的要求,着重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与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办案结构显著优化,社会效果明显增强。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23人,大案率为100%,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3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62人,要案26人;科级以上干部51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组织推进查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案件的专项行动,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40人,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领域职务犯罪22人。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依法查办相关职务犯罪56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立案查处行贿犯罪嫌疑人24人。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坚持以侦查信息化推进初查精细化,以初查精细化促进审讯专业化,以审讯专业化保障办案规范化,有效提升自侦工作水平。深入做好定期廉情分析报告、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基础工作,组织开展“百场典型案件剖析警示教育”和“百个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专项推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浙中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待观展136批次22910人,获评市本级唯一一家“五星级”干部教育基地,提升了全社会的拒腐防变意识。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立案114人、纠正漏捕18人、纠正漏诉306人,其中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8人,同比上升260%,无期徒刑以上的2人,其中市检察院追诉的1名贩卖毒品漏犯被判处死刑。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刑事抗诉改判纠错41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4件,改判纠错41件,数量均位居全省前茅。开展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法院采纳意见7件。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意见74件次,监督纠正财产刑应执行未执行案件159件;专门成立特赦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部门办理特赦案件实行同步全程监督,依法提出检察意见。重视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问题,共查处司法腐败4人。依靠市委支持出台相关文件,健全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反馈机制,将其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的要求,会同政府法制办建立监督信息互通、建议落实反馈等协作机制。
  三、全面深化规范司法,着力提升检察自身法治化水平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治理司法不规范问题,紧扣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控告申诉窗口等6个重点环节,采取案件评查、专项检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8项措施,全面排查整改问题。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为重点,组织开展举报工作规定实施情况、涉案款物清理等专项检务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实行电子台账、全流程管理。
  构建规范司法体系。出台《精品案件评选办法》,推动案件质量整体提升,从近三年8个主要业务条线办结的6万余件案件中,评出首届精品案件15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共7件。整体推进常见罪名自由裁量权指引等规范化建设,18项机制与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交流;东阳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办案区规范化建设”获评年度全省检察创新成果。突出加强对非法取证的源头防范,共审查技术性证据126件,纠正瑕疵证据46份,排除非法证据8份。与市律师协会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建立工作协同、相互征询评价等15项措施。
  着力深化检务公开。整体推进“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开通网上案件信息查询、律师预约等服务平台。统一开展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代表370余人参加。依托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000件、重大案件信息90条、终结性法律文书6738份;全面建成检察官方微博、微信,主动衔接“8890”便民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
  四、持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夯实检察基层基础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纪律、党规党纪、职业操守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检察官从严管理七条规定》等规章的全面执行。坚持每年年初召开全市检察队伍建设座谈会,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得到市委领导充分肯定。组织开展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5167人次,新增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优秀公诉人、首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竞赛能手,以及全市检察业务尖子23人。
  积极推进检察改革。组织力量对司法改革过渡期的执法办案、队伍建设、财物管理、司法责任制等重大课题开展调研摸底,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浦江县检察院以人员分类管理为切入点,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进社会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切实加强与法院、公安的配合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听证式”审查逮捕试点工作,对存在较大争议或可能引发矛盾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公开审查。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估,有重点地帮助部分基层检察院解决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研究出台基层检察室三年规划,明确“服务基层发展,加快规范建设,强化保障措施,提升履职成效”等措施,获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侦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步伐加快,市检察院构建11个数据平台,设立6条点对点信息查询专线和4个快速查询通道;聘任首届法医学司法鉴定咨询会诊专家20名,建成司法鉴定实验室、远程视频接访系统。
  五、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始终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以接受人大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专项监督和落实《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为重点,以自侦部门作为接受专项监督重点评议对象,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通过接受专题审议与执法检查,落实审议意见,巩固整改成效。全面落实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定期联系代表制度,积极将相关意见建议转化为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交办转交案件和事项46件,全部按期办结反馈。积极配合司法局从人大代表中选任人民监督员,全市新选任125名人民监督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73.6%;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规定(试行)》,规范日常工作机制,完善案件监督程序,共接受监督评议案件10件。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共有21个集体、2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4个基层检察院获评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各位代表对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呼吁、建言献策,让我们倍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检察法治化水平与监督引导能力的同步提升面临不少困难,亟待加快推进步伐;检察改革预期与检察工作现状的有效衔接还有不小差距,需要及早谋划研究;检务公开的全面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检务保障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对此,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八八战略”总纲,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规范司法办案行为,着力强化自身基层基础,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要更加注重转型发展,着力推动服务大局与自身发展双提升。强化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制定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工作意见,依法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以保障G20峰会顺利召开为重点,做好检察环节风险防控;深化“三项检察”、惩治“涉网三领域犯罪”等专项检察,重点关注企业担保链、资金链断裂、“逃废债”等相关联问题,对企业涉及的司法诉求积极予以回应。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反腐败的要求,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继续开展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惩防专项工作;用好廉情分析报告制度、警示教育基地等平台,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诉讼监督,着力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
  二要更加注重规范提升,着力推动规范司法和提升能力双促进。深化“四化”发展战略,以侦查信息化推动自侦工作转型升级,以办案规范化提升刑检工作办案水平,以保障精细化构建智慧检察新格局,以队伍精英化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深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批捕起诉、自侦工作标准化建设,实现诉讼规律、程序规则和办案实践的深度契合。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注重听取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等意见。加强办案信息公开和检察新媒体运行,深化检察环节释法说理、情绪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积极推进公开听证、公开审查,提升检察公信力。
  三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着力推动检察改革和品牌打造双引领。按照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高检察工作发展的协同性。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等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及早调研论证,完善办案组织、司法办案与业绩评价管理等配套措施。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在市级层面探索构建公检法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更加注重整体发展规划,以创建“一院一品”、“一线一品”为载体,以创新破难题、增动力、促发展,加强优势工作一体推进,努力发挥金华检察机关的示范作用。
  四要更加注重科学管理,着力推动检察资源和管理模式双融合。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构建和完善业务精细管理、检务精准保障、队伍精英培育三方面管理机制,更加注重集成谋划、专业建设与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业务、检务、队伍三方面的集成效应。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突出法律监督实战导向,重点抓好执法司法数据衔接、检察信息库建设运用等工作,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办案水平。强化重基础建设、重长远发展、重办案效果的导向,引导基层检察院建设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严格司法,改革创新,奋勇争先,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