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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反走私与口岸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30 17:44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反走私与口岸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金华市反走私与口岸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金华市反走私与口岸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浙编〔2016〕7号),设立金华市反走私与口岸管理办公室,与金华市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口岸、打击走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市政府有关口岸管理和反走私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结合实际制订全市口岸、反走私工作的管理规定。
  (二)拟订全市口岸、打击走私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组织实施;负责打击走私、口岸管理相关数据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建立完善情况通报制度。研究口岸、反走私工作的特点,掌握新情况、新动态,提出口岸、反走私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三)负责口岸开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口岸查验单位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口岸通关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四)负责全市口岸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口岸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文明和谐口岸建设。协调处理口岸单位之间的争议。
  (五)负责全市打击走私、缉私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指导查处走私、贩私大案、要案、疑难案件,依法打击走私、偷渡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六)负责组织口岸、打击走私工作的调研、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信息、业务综合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反走私与口岸管理办公室设2个职能处室:
  (一)反走私处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走私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处置有关反走私的突发、应急事件;加强反走私部门工作联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缉私调剂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研究、分析走私活动的特点、规律,及时了解、掌握走私情报信息与动态,提出反走私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二)口岸管理处
  负责全市口岸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口岸开放规划的调研、编制、编报工作;负责口岸开放、扩大开放、临时开放和查验单位编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口岸通关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电子口岸建设;协调全市口岸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文明和谐口岸建设;负责口岸通关业务的投诉受(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口岸重大涉外经济纠纷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解决临时性事件和处置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口岸中介代理、对外供应等涉外服务机构,维护口岸正常秩序。
  三、人员编制
  市反走私与口岸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7名(含原市政府办公室反走私与口岸管理处编制2名,新增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四、其他事项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由 46名调整为4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由 22名调整为 2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