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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金华市区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和对城市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24 15:06  发布机构:   文号: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明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边界,划定负面清单,根据《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发〔2018〕39号)精神,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金华市区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和对城市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予以公布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总体范围为“三江、八片区”)

  1.“三江”指市区二环内金华江(西至龙乾大桥)、东阳江(东至金丽温高速大桥)、武义江(南至南二环大桥)沿岸两侧各500米范围内;

  2.“八片区”指湖海塘片区、尖峰山片区、铁路南站片区、金东新城区、婺城新城区、雅畈历史文化街区、金满湖片区、峙垅湖片区。

  二、对城市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二环内主干路(40米及以上)和二环外主干路(40米以上)道路两侧除工业(仓储)、村(居)民建房、临时建设工程之外的建设项目。

  附件:金华市区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示意图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