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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8-04-08浏览次数:

2018年4月2日在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建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是检察事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三项改革”叠加,检察机关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面小康、浙中崛起”和“走在前列、共建金华”目标要求,突出服务大局,推进检察改革,加强法律监督,打造检察铁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金华检察机关是全国唯一一家同时荣获“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两个全国“十佳”的单位,接连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十大最美政法人、最美公务员、最美禁毒人等一批全国、全省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适应转型发展新要求,积极主动服务大局。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五大战略”实施、现代化都市区建设等重要部署,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三条廊道”建设意见》,建立完善“两法衔接”、评估预警、分析研判等常态化服务机制。打好生态、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专项检察“组合拳”,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着力优化发展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73人,起诉125人,涉案金额50余亿元。积极保护创新创业,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0人,起诉106人。开展“助力剿劣攻坚战”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63人;部分县市在环保部门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发展犯罪,依法批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36人,起诉288人。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监督等服务非公经济专项行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依法对73名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自去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0件,追回流失国有资产5200余万元,恢复被破坏林地50余亩。在基层设立16个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站,部分县市党委政府出台支持公益诉讼的意见,推动形成保护公益合力。

  二、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投入平安金华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419件907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123件17390人。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352 人,起诉408人;批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044人,起诉5483人。

  聚焦热点保障民生。构建重特大案件区域联动办理机制,批捕电信网络犯罪548人,起诉1057人。持续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21件32人,监督立案38件60人;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80人,起诉180人,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444人,不起诉2357人,不捕、不诉人数同比增长23.8%。在司法办案中同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处理来信来访1801件次,主动开展司法救助15件。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制度,在接访大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35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有198名涉罪未成年人接受帮教重返校园或社会,对662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制作系列化《刑事检察白皮书》,提出检察建议37份,积极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

  三、落实检察改革新部署,持续增强发展动力。

  落实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市两级检察院完成转隶160人,改革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得到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9件22人,提起公诉17人。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落实等工作,已遴选员额检察官270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认真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科学设置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71次。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两级院精简内设机构49个。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重点类型案件不捕不诉审查指引,积极构建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下的检察办案标准体系。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实现繁简分流。在刑事案件多发区域的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派驻检察监督,促进提升侦查规范化水平。探索完善庭前会议、诉前会议制度,增强庭审实质化效果。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布查“最多跑一次”任务清单及办事指南,完善案件管理、信访接待大厅等服务平台管理,4家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文明示范窗口,数量全省最多。加强信息公开网等数据平台建设,及时向律师推送诉讼节点信息,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及法律文书27173件,提供行贿档案查询86497次,接受律师阅卷及网上预约申请10395件次。

  四、融入法治建设新布局,切实强化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6人,纠正漏捕、漏诉 300人,已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8件,法院已改判15件,对刑事侦查和审判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或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7件次。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同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997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83件。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督促收监执行47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81人。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和管理,联合金华监狱开展“四规范一公开”专项工作,反映工作成效的宣传片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构建民事行政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9件,案件改判数量约占全省六分之一。监督纠正民事虚假诉讼24件,涉案金额4400余万元。2件案件入选全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义乌市院荣获全国“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检察院。

  坚守严防冤假错案底线。推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实体化审查和复议复核案件公开听证,对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742人,不起诉369人。充分发挥刑事申诉检察反向审视作用,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8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举办检律控辩大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五、把握自身建设新规律,不断夯实基础保障。

  狠抓思想作风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争当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排头兵。以接受省检察院巡视为契机,深入查摆5个方面20条问题,全面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市检察院对部分基层院开展政治巡察,从严执行“八项规定”。

  积极鼓励创先争优。持续开展“一院一品”“一线一品”创建工作, 20余项机制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交流。2017年,省检察院共举办“浙检大讲堂”活动三期,金华检察机关连续两次登台宣讲,集中展示团队风采;队伍建设成效被法制日报、新华网等20多家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

  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强分层次、有重点的教育培训,开展优秀案件评比、庭审观摩、技能竞赛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新增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刑事申诉业务标兵、全省控辩大赛优秀辩手等业务领军人才9人,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各类人才库27人,获评全国、全省优秀、精品案例17件。

  大力推进“智慧检察”。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行远程提审、远程出庭、远程视频接访、网上办案、智能语音识别等信息化办案系统;开展检察“数据墙”建设,启用智慧公诉办案辅助系统,检察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年来,我们始终牢记“监督者更需要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两级检察院共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2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2次,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交办转交案件和事项11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定期通报检察工作,真心实意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43件次。联合电视台开设《浙中检视》专栏,全面建立运行官方微博、微信,促进公众进一步接近检察、了解检察、支持检察。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优异成绩,共获得省级以上荣誉59个,其中国家级荣誉17项;检察工作得到省委领导批示7次,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批示9次。金华检察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运用新知识、新思维、新手段服务大局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深化法律监督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三是检察改革综合配套措施不够完善,与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四是队伍管理和自身建设仍有薄弱环节,检察信息化水平与科技强检的目标还有差距。我们将紧扣新时代新使命,从严从实、努力破解。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部署,立足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以服务大局为要务,以司法为民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为加快“两个高水平”建设、谱写新时代现代化都市区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将法治保障延伸到发展大局的最前沿。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专项检察。自觉服务关于推进现代化都市区建设的重要部署,强化重点领域法治保障。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有效治理,打造检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升级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将深化监督贯穿于转型发展的全过程。以“深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彰显司法权威”为主线,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作用。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配合,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论断,精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积极争取支持,确保公益诉讼行稳致远。

  三是聚焦落地见效,将检察改革引入到破解难题的最深处。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持续加强检察办案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完善上下检察一体、横向诉讼衔接的立体化办案新机制。全力推进新型办案团队构建、员额动态管理、检察职业保障等配套制度落实,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实施检察大数据发展战略,以现代科技提升办案水平。

  四是聚焦队伍建设,将从严治检转化为打造铁军的新成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大调研转作风抓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抓好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大力培养业务领军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真抓实干,砥砺前行,为加快“两个高水平”和现代化都市区建设、奋力书写新时代金华发展的满意答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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