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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推动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12 10:04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金华市推动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2日  

金华市推动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2018—2022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发〔2018〕26号)精神,推动我市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相关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围绕批发零售业综合竞争力提升,将模式创新、业态融合、商圈提升、企业培育、环境优化作为重点,更好地发挥其引导生产、促进消费和保障民生重要作用,为“实现全面小康、加快浙中崛起”的总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市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贡献度进一步提高,主体竞争力明显增强,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现代流通体系。

  1.产业规模居全省前列。到2022年我市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达到4665亿元,保持全省第1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200亿元,力争全省第4位;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超过15000亿元,保持全省第5位。

  2.综合贡献率逐步提高。到2022年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凸显,消费率达53%,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稳定在50%。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1000亿元,年均增长8%左右,占GDP比例达到20%。

  3.电商物流优势进一步确立。巩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服务贸易的先发优势,2022年网络零售额达4000亿元,保持全省第2位。建设3个电子商务强县、10个电子商务强镇、100个电子商务强村。

  二、主要任务

  (一)商品市场转型工程。

  1.推动传统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推动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向综合性市场转型。推进义乌小商品城、永康科技五金城、东阳木雕城、浦江水晶市场、武义茶城、磐安浙八味药材市场、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市场的提档升级,形成地域产业特色鲜明、错位发展、良性竞争的市场集群,通过市场与物流、信息、文化、旅游等要素的结合,促进专业市场与产业集群融合互动,推动市场管理体制、经营模式、投融资方式、诚信评价机制等创新发展。到2022年全市商品市场数量、规模、交易额保持全省领先,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市场改造提升。(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网络经济局,各县〔市、区〕政府

  2.推进战略性和新兴市场建设。结合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等国家级试点项目,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建设“带动全市、影响全国、辐射全球”的国际化大流通平台。充分发挥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作用,巩固义乌小商品城全球最大小商品交易市场的优势,依托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等方面的优势资源,以打造全球小商品采购中心为目标,抢抓体制机制改革先机,整合各方资源,在金义都市区打造内外贸一体化的商贸流通大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3.开展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各县(市)分别建设一家公益性的农产品交易(中心)市场,初步形成一县一市场的公益性市场网络。建设农产品平价连锁店和冷链物流配送系统,以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金华国信粮油交易中心等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冷链系统(配送中心)与各县(市)重点农贸批发市场改造提升为抓手,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健全农产品产销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农产品市场供求与价格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建立农产品供求和价格预警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形成以农业合作社检测为基础、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检测为核心、连锁超市检测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零售模式创新工程。

  1.打造新零售浙中高地。鼓励各地创新商业业态,引导大型实体店向智能化、主题商城等综合服务体转型,增加餐饮、休闲、娱乐、文化、会展等体验式消费,由商品销售转向“商品+服务”并重。加快传统购物中心、百货商店经营结构调整,从传统的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消费中心转型。支持专业店、专卖店提高特色化、差异化经营水平,加快社区超市、便利店对接互联网进程,扩展增值服务功能,满足居民一站式消费需求。支持中小实体店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增加缴费配送、目录销售、网订店取等各类功能,推动线上线下优势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资源,统筹线下和线上优势,加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和智能化展示功能,合法引入移动支付,开展全渠道营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网络经济局、市金融办、金华开发区管委会、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

  2.培育新零售示范企业。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和实体商业双向融合,以数字化为基础、提升消费体验为中心,培育数据驱动、精准营销、业态融合的新零售企业。到2022年,力争培育3—4 家创新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新零售示范企业,10家智能化程度高、客户体验佳的智慧商店。(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金华海关,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乡村商贸振兴工程。

  1.建设现代商贸特色镇。发挥乡镇历史文化、资源环境、地理区位等优势,打造一批以一条商贸特色街、一个商贸综合体、一张覆盖周边乡村的物流配送网为基础的现代商贸特色镇,为现代与特色融合、镇村协调发展的乡镇商贸建设提供样板。深入实施电子商务特色镇引领、农产品上网、农村电商配套服务、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四大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电商产业体系、平台体系、配套体系、培育体系、保障体系五大体系。到2022年力争培育现代商贸特色镇3—4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建设商贸发展示范村。鼓励涉农流通主体下乡进村,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形成消费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格局。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布局农村连锁便利店,支持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改造提升,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专业村。到2022年,全市新增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900个,总量超2400个,全面完成“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网络经济局、市邮政管理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四)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工程。

  1.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以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和服务业电子商务为重点,巩固现有网络零售平台,提升发展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社交领域等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集群融合发展,完善仓储、物流、支付等服务功能。到2022 年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竞争力、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网络经济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推进建设电子商务园区。支持各县(市、区)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建设电子商务楼宇、创业孵化园等。强化电子商务园区服务功能,培育专业化运营企业,推动电子商务园区朝特色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方向发展。到2022年,力争建成电子商务园区50个,其中国家级电子商务园区2个以上、省级电子商务园区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网络经济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五)商业集聚区提升工程。

  1.建设城市智慧商圈。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改造原有商圈,强化智慧购物、智慧停车、智慧公共服务和共享物流、共享客流、共享积分等服务功能。以消费智能化、人性化为目标,利用实体店铺优势和区位优势,以“互联网+”的思维,整合移动互联网应用项目,有效整合商场、街铺、品牌等资源,形成相互之间有序竞争,商圈内管理和广告信息服务、资源利用,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相统一,打造有特色的智慧商圈。到2022年培育1—2个具有地方特色的智慧商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2.建设特色商业街区。鼓励建设省级特色商业街区,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发挥特色商业街区集聚作用,引导浙江名企入街、名品入店,打造老字号一条街,提升商业街区档次。推动特色商业街依托资源禀赋,发掘历史文化内涵,加快产业融合,促进商旅文一体化发展,形成“一街一品”区域特色,打造区域商业地标。到2022年,组织申报3—4条省级特色商业街,力争培育1—2条以老字号为特色的商业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六)供应链创新应用工程。

  1.打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鼓励有实力的电子商务平台构建跨界融合的供应链生态圈,推动特色产业集群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构建生产、流通和服务高度融合的现代供应链协同平台。到2022年,力争打造1—2个国内领先、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供应链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培育供应链领先企业。培育供应链领先企业,鼓励批发、零售、物流等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推动城市居民生活供应链体系建设,发展一批集信息推送、消费互动、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商业企业,提高居民生活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到2022 年,力争培育3—4家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供应链领先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办,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七)商贸品牌振兴工程。

  1.推进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一批老字号转型示范企业。鼓励适合线上销售产品、创新意识强的老字号企业创新营销模式,引导老字号企业进驻第三方平台,建设老字号O2O体验中心,以线下体验推动线上销售,实现老字号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老字号企业知名度,扩大老字号产品销售,打造品质桥头堡,提高老字号企业竞争力。到2022年,力争新增浙江老字号企业10家,选树老字号工匠20名。(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局,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培育商业品牌。支持发展原始设计制造商模式,打造自营品牌。加大国际性品牌培育力度,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等渠道,推动重点流通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扩大我市本土品牌影响力。推动培育新兴商业品牌,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商业品牌评选活动,提升品牌社会认可度。到2022 年,力争培育省级以上服务业品牌30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八)居民消费促进工程。

  1.建立消费促进机制。建立市县联动机制,简化促销活动审批流程,营造政府促消费、企业促销售的良好氛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居民增收,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落实带薪休假和职工疗休养制度,拓宽居民消费渠道。加大消费促进工作考核督查力度,督促各地各单位抓好落实。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养老、教育、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产业,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到2022年,基本建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配套政策完善的消费促进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着力扩大居民消费,引导消费向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重点发展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扩大消费的有效供给,大力发展“月光经济”,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的品质夜市,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积极发展“银发经济”,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服务项目。提升一批乡村传统庙会、扩大农村消费。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有一定影响力的促消费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3.打造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导向,引导全市市场、商店等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落实商品召回、退赔机制,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到2022年全市建设培育发展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九)治理平台构建工程。

  1.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行业统计制度,探索建立新兴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和商贸流通业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政府部门协作和数据互联共享。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力度,推动监测样本扩面提质,巩固优化现有样本队伍,新增一批典型样本企业。加强市场分析师队伍建设,提高统计监测和分析预测水平。探索开展消费指数研究,发挥商务预报“信号灯”作用。(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局、市税务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建设商务诚信体系。充分发挥信用金华网和金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作用,建立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机制,开展批发零售、商贸物流等行业信用分类管理。加强信用金华平台与信用浙江平台、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开展大数据监测,加强信用结果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健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开展联合惩戒。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建设,营造诚信兴商氛围。到2022年,力争批发零售企业在公共信用平台入库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3.建立健全商务治理体系。按照金华市商贸流通业“十三五”规划,加强规划调控,强化执行刚性。推广省级商贸流通标准体系,支持企业标准化公开,推进商贸流通标准化应用,在批发零售、电子商务等领域,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推动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以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为重点,推进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成品油、二手车等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到2022年,食品、药品、主要农产品基本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单位: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十)公共服务优化工程。

  1.加强融资财税服务。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扩大金融机构对批发零售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并给予利率优惠。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批发零售行业特征,推广保理、票据池、银行承兑汇票等供应链融资业务。以税务部门门户网站为载体,宣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2.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将批发零售业相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转移。加强对连锁经营、物流、百货、老字号等重点领域的分析研判,掌握批发零售业发展动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零售批发业转型升级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扩就业、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实施行动计划和有关文件要求,由县(市、区)政府牵头成立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强化部门协作,积极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问题困难,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二)优化政策环境。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围绕“合法、便民、高效、促进发展”要求,优化审批事项流程,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积极探索政府公建配套、产权回购、租金补贴等多种方式,清理各种违规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老字号发展模式创新、线上线下加速融合等重点领域,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定期开展行动计划工作通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四)抓好监督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并加强督促检查。市本级将起草考评办法,并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