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到来,教育话题在会场内外备受关注。
学前教育应坚持普惠性
近年来,我市连续实施3轮发展学前教育计划,特别是2018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金华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我市学前教育步入发展快车道,有效推动了学前教育的改革和规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社会对优质学前教育的渴望,使得孩子入园需求与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不足的矛盾被进一步放大,入公办幼儿园难、入民办幼儿园贵,成为困扰当下年轻父母的烦心事之一。
市政协委员卢赛华认为,解决好“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关键在于从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方向的基本属性、特点出发,提高普惠性资源的覆盖率和普惠水平,让绝大多数幼儿都能够享受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他建议,要制订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计划,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的服务,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强化学前教育师资力量配备。
市人大代表陈丽英建议双向扩大优质教育总量。一方面加快推进幼儿园布局建设,采取“总分园制、集团化管理”的办园模式有效提高整体办园水平;另一方面相关部门持续增加普惠性幼儿园供给,为群众提供多样化选择。同时还要构建严格的监管机制,教育部门要配足专职管理干部和教研员,与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把好幼儿园审批关、年检关,防止未批先办;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园长负责制,完善对房屋、消防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监管,防止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工资待遇,逐步提高代课教师和聘用教师工资待遇,健全社会保险缴纳等相关制度,完善幼儿教师的职称评定体系,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职业教育要与社会发展并轨
“社会上对应用型、技能型职业技术人才需求越来越大,发展职业教育是培训职业技术人才、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矛盾的重要环节。”市人大代表陈福生说。
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稳步发展,培养培训了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金华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市职业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金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缺乏强有力的扶持和激励政策、职业教育难以满足企业需求、技能人才数量少和素质低等。
陈福生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强职业教育的宣传,引领社会观念的转变。同时适当调整招生政策,确保我市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加强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采用柔性引进机制,让优秀的技能型人才向市职教中心集聚。对普高、职高教师一视同仁,特别是高中段结算工资上浮比例应该相同。增加职业技术学校的数量,更加重视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推进现代学徒制。
市政协委员卢芳珍认为,要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布局,制定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大纲,出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融合金华市产业发展资源,整合现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推进集团化办学,形成职业教育的规模效应。同时,建立政府、行业、协会等更多方面的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创新合作办学模式、共同搭建毕业生就业平台,使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与企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实现无缝对接。此外,还应鼓励职业院校积极探索新的办学模式,重视“双师型”教师培养,全面提升教师水平,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民办教育亟须长效规范
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缓解了学生上学难的问题。金华市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潜力大,但在前行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扶持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相关政策倾斜度不够,教育品质低端化,教师待遇偏低,师资质量不高,教师队伍不稳定等,需引起政府部门重视。
市政协委员崔守臣认为,政府需在财政扶持、土地指标、硬件配套等方面,对民办中小学予以政策倾斜。要落实各项设备优惠政策,在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上予以适当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和免除学生杂费,减免校舍设施设备租赁费。要提升师资质量,壮大教师队伍。坚持“民办公助”,鼓励支持公办民办学校间通过委托管理、结对帮扶、互派校长教师等方式将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共享。加大对民办学校校长、教师,特别是小规模民办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通过邀请专家名师到校指导,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划定民办教师最低工资指导线,对民办学校实行编制倾斜,将民办教师纳入事业编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退休后给予相应的养老补助金。
市人大代表徐锦生建议,首先要明确审批主体。集看管、作业辅导、饮食、住宿为一体的托管班,属于营利性收费经营,应纳入家政服务类审批项目,报市场监管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民办培训机构的审批主体,非经营性文艺、艺术类的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审批,非经营性的职业技能类培训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经营性的社会非学历教育机构由市场监管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以“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夯实监管责任。
其次要规范管理体制。在民办教育协会领导下成立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发挥好行业自律、督促示范、沟通协调作用,引导和监督培训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拒绝非法经营、无证办学,不组织、不参与、不从事任何违反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良好氛围。
此外,还可依托教育部已经建设完成的“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 通过系统完成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整改、审批、学科类培训备案、社会监督等工作,面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政策、白名单、黑名单、学科类培训班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