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 2019-03-01 09:02 来源: 金华日报 浏览量: 字号:[ ]

2019年2月24日在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建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事业爬坡过坎、砥砺前行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工作总要求,全面落实“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着力答好服务发展和自身发展两张试卷,重点做好忠诚履职、改革创新、从严治检三篇文章,依托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标准化建设和智慧检察等四个方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在检察工作绩效考评中位列全省第二,在市直单位绩效考评中获评优秀单位。

  一、聚焦服务大局,强化中心工作法治保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全市两级院共依法批准逮捕613人,提起公诉312人。坚守法律底线,严格审查把关,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指导督办力度,依法办理省检察院重点督办案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办理逃废债”引发的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涉众型经济犯罪人员88人,提起公诉133人。严惩“套路贷”类刑事犯罪,起诉“套路贷”犯罪人员132人。

  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制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意见,召开主题活动日,与市工商联建立检企共建工作机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批准逮捕涉企刑事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人员119人,提起公诉195人。依法对184名非公经济人士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提供保障。

  积极助推打造清廉环境。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与纪委监察委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63人,提起公诉58人,其中厅级1人、处级4人,向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2人,依法办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彰显反腐质效。

  二、聚焦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打好民生检察“组合拳”。依法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532人,提起公诉596人;批准逮捕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人员81人,提起公诉202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60人,工作成效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义乌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监督召回1.4万支人用狂犬病疫苗,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少捕慎诉”专项行动,依法不批捕2419人,不起诉3160人,同比分别上升2.9%和16%。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武义检察院推进“三治”融合的乡村善治体系创新实践。义乌检察院运用刑事检察白皮书为党委政府提供“法治参谋”,被列为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基地。

  搭建利民便民平台。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受理举报和控告658件,纠正整改303件。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信访举报、信息查询“一站式”服务。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8996条,公开法律文书9789份。

  加强司法人文关怀。对367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开展法治讲座106场次,两级院检察长均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校园讲授法治教育课。完善律师参与化解矛盾和代理申诉机制,发放救助金额同比增长143%。永康检察院成立“晨曦驿站”帮教基地,加强对在押外来人员的平等保护和后续帮教。

  三、聚焦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侦查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549人,立案监督同比增长149.4%。加强检警协作,在基层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12个。在全省率先推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实体化审查,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追诉22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0件次。

  强化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7件,法院改判28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69件。坚持刑民并重,审查当事人申请监督的裁定判决356件,同比增长47.1%。对绝大多数正确的裁判,做好释法说理,促成息诉服判。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74件,法院改判和采纳44件。监督查处民事虚假诉讼60件,涉案金额6100余万元。浦江检察院深挖非法高利放贷线索,依法办理民事虚假诉讼16件。

  强化执行监督。同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802件,监督纠正103件。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67人,同比增长165%。联合金华监狱召开深化“四规范一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1份,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探索“三检并行”办案模式,制定关于加强提前介入、侦诉协作等工作意见,完善“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实施细则。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四、聚焦重点领域,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保障。落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将检察建议刚性办理机制纳入绩效考核评价,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出台支持公益诉讼文件。健全一体化办案机制,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7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14件,提起公益诉讼18件。办理全省首例英雄烈士名誉保护公益诉讼案。

  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以“水、土、林、矿”为重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6件。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破解调查取证难题,督促拆除违章建筑2.5万余平方米,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500余万元,修复被损毁林地239亩,促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兰溪检察院推动绿色矿山整治重点工程解决违法开采问题,获当地党委政府肯定。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伪劣药品等公益诉讼案件291件,查处网络餐饮违法店铺145家。婺城检察院督促推动民营医院规范管理;东阳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以税费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重点,办理公益诉讼39件,共收回国有财产2300余万元。武义检察院督促清缴欠缴税款600余万元。金东检察院督促追缴土地收益金400余万元。磐安检察院督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84.2万元。

  五、聚焦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能征善战团队

  提高站位讲政治。引导全体干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调研成果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出台清廉检察建设意见,扎实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三清理一规范”等专项行动,主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做好巡视联动整改工作,对两个基层院党组开展政治巡察。

  凝心聚力重自强。部署开展庆祝改革开放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投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涌现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最美浙江人·青春领袖”等领军人才。实施招才引智工程,招录选调生、事业编等优秀人才;招录司法雇员92人,充实办案力量。

  推进改革再深化。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实现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全覆盖,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案监督;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和瑕疵案件通报。51个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及优秀案例,1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智慧检务提效能。全面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以大数据为依托,形成办案情况分析报告,获省委主要领导关注。推行智慧金检一体化移动办公系统,“浙检内网通”项目获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竞赛三等奖。

  一年来,我们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2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0余人次,定期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讲好检察故事。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省级以上荣誉108个;检察工作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以及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3次;3个集体被荣记二等功,占全省立功集体的1/3;2项工作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金华检察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更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推动检察事业转型发展、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认识和探索还不够深入。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发展仍不平衡。三是队伍能力素质与改革新形势、转型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望还不相适应。四是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效果尚不够明显,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全力解决。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按照“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工作总要求,落实“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聚焦聚力打赢“九场硬战”,树立“一流目标”,创造“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以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为抓手,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建设现代化都市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个“更加”:

  一、服务中心工作,提供更加优质法治产品。精准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打赢“九场硬战”等中心工作。增强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金融风险化解,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各项举措。

  二、回应人民需求,交出更加满意检察答卷。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少捕慎诉”,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促进社会治理。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平台作用,提高便民利民服务品质。

  三、深耕主责主业,构筑更加完善监督格局。做优刑事检察,加强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做强民事检察,加大民事审判监督力度,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凝聚共识,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增强监督刚性,提升办案效果。

  四、促进转型发展,推进更加扎实改革举措。做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认真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案件速裁等工作。组建专业化侦查队伍,推进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加强与监察委工作衔接,坚决查处司法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更加过硬检察队伍。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扛责任、强担当、治顽症、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人才的招录、培养和使用。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监督。加强检察宣传和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强化内外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诚履职、锐意创新,拼搏实干、争创一流,为“两个高水平”和现代化都市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