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审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599F/2019-114465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9-04-03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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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9-04-03 08:38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量: 字号:[ ]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审计厅和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的工作总要求,聚焦聚力打赢“九场硬战”的任务部署,坚持“政治建审、质量立审、人才兴审、科技强审”,主动谋划项目计划,统筹安排审计力量,积极为现代化都市区建设贡献审计智慧和力量。根据《金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金依法办﹝2018﹞4号)要求,现将我局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成效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审计能力稳步提升。我局始终将审计质量视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严格审计程序,加强现场控制,把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贯穿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处理各个阶段,做到每个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充分清楚,审计方案具体细致,审计建议科学合理,案卷管理规范有序。8月份,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审计执法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对市本级采取集中检查;对9个县(市、区)局,由我局领导带队,采取分组交叉检查,实现了一个年度内“全覆盖”。检查中,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抽查项目档案等方式,围绕执行审计程序、编制和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现场、审计质量管理制度落实等6个环节逐一检查。并召集被检查单位全体人员通报检查情况,面对面沟通交流、原汁原味反馈问题,规范全市审计机关审计程序,促进审计质量提升。

  (二)严格依法审计,审计工作成效明显。我局注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把查处问题与促进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结合起来,从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截至11月底,全市共实施审计(调查)项目233个,促进增收节支6.34亿元。其中,市本级共实施审计(调查)项目49个,促进增收节支5.21亿元,较好地把审计寓于服务之中,积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工作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市局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审计专报23篇,相关报告或信息被市领导批示48次,向相关单位发出移送处理书13份,有效发挥了审计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作用。由于强化质量意识、法治意识,审计项目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今年我局共推荐6个项目参加省厅项目评比,都被评为优秀或表彰项目,其中省优秀项目2个、表彰项目4个。

  (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一是增强依法审计意识。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准则》《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意识;出台《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确保审计机关依法、公开、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审计中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和“四个看”标准,争当改革的促进派,更好地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审计监督保障。二是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按照《金华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金华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和审理工作试行办法》等规定,做到所有审计项目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操作,从下发审计通知书、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实施过程到出具审计结果文书,做到程序依法合规,对审计方案确定的每一个审计事项都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依托在线审计实施系统、任务(问题)清单系统实时上传,做到全程留痕,法规处和总审计师可以随时在平台上了解审计组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的落实情况。当前,我局正在起草构建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大格局、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三个平台相关实施意见,以三个平台建设为抓手,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发挥审计服务保障作用。三是依法保障当事人权利。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浙江省审计条例》规定,依法保障被审计单位及个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在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中,审计取证材料均能获得提供证据的有关人员、单位签名或者盖章,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前,依法书面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并由审计组先行提出初步采纳及不采纳意见及理由,再提交审计业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并及时将讨论结果向被审计单位说明。四是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近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把审计结果公开作为回应公众信息需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在审计进点前进行执法公示,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的权利、义务及审计部门的职权范围、审计程序;审计实施过程中公开审计纪律和举报电话;审计结束后进行跟踪回访,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涉及农业、民生、产业扶贫、重大工程等9个项目的审计结果。同时,推进被审计单位主动向社会进行审计结果公告。利用审计公开倒逼被审计单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审计监督的质量,同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大整改力度。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保障作用。8月份,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出台了《金华市审计局2018年度对县(市、区)审计局工作考核办法》《金华市审计局2018年度处室工作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了考核办法,浓厚“双争”氛围,发挥考评工作的目标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我局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业务培训,使审计干部不断更新审计理念。按照《2018年全省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目标,全面实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当好新时代金华答卷人”大调研,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个人学、辅导学、以考促学等形式,促进审计人员对各项规定有更深刻领会。积极组织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学法用法知识考试,达到两个100%:即参考人员达100%、成绩合格率达100%。7月份,我局联合市普法办开展“审计知识普法月”活动,对今年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通过“金华普法”微信公众号将《规定》分为知识点推送和学法考试两种方式,组织公务人员学习考试,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三)加大重点领域审计力度。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14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守法守规、廉洁自律等内容,以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为主线,对任职期间单位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客观评价履职履责情况和工作绩效,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鼓励干部干事创业,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二是加大投资领域审计力度。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规范建设,开展金华市本级和义乌市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针对房屋征收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上报了两篇专报信息;针对征收中评估机构确定的问题,向义乌市政府发出了《关于房屋征收中合理确定评估机构名录和费用标准的审计建议书》,推动保障房建设进一步规范。关注金义东轨道交通建设,对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有针对性提出了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内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等建议,确保工程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大民生领域审计力度。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对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企业投资项目和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完善法律法规、信息维护、统筹规划、数据应用、队伍建设的审计建议。助力社会救助,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提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等民生资金绩效不高问题。助力精准扶贫,组织开展部分县(市、区)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提出了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的审计建议。四是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审计力度。紧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市本级首个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项目(金义都市新区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针对节水政策未有效落实、烧结砖行业环保不达标、建设用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市级层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紧盯土壤污染,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针对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监测等4个方面13类问题,提出了加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监测、强化环境准入管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等方面建议,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紧盯生态环保红线,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审计署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和后续问题整改,推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补齐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短板和弱项。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出台了《关于争创优秀审计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试行)》《金华市审计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容错免责”操作办法》等14项制度,并对以往制定的30多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汇编成册。《金华市内部审计指导员制度(试行)》出台后,我局加强了与被审计单位的对口联系,做好日常指导帮带,并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质量、审计成效或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有关情况列入审计内容,纳入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积极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审计“容错免责”机制,出台《关于审计发现问题“容错免责”操作办法》。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内部复核审理、优化审计报告、重大事项集体会审、专家咨询等一系列业务制度,着力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审计风险和提升审计质量。为进一步保障审计结果的合理合法性,我局与金华市泽鉴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事务所主任陆金才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在信息公开、政策解答等方面,能够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加强依法办事能力培养。在审计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强化行政执法、严格依法行政”的要求,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主动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客观、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又要学深悟透并贯彻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同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全局人员积极申领执法证,全局实有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11人,已经领取执法证人员37人,持证率达84.1%。

  (六)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近年来,我局按照《金华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在实行“挂销号”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要求审计整改成果在整改督查系统中予以全面反映,并细化整改项目销号流程。审计整改工作的纵深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审计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我局积极联合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持续协作开展对上一年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督查回访,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彻底整改。2018年,我局对市领导作出整改批示要求的审计项目,专门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整改督办函》,明确整改具体要求、完成期限,并采取实地督查和全程跟踪整改督查的办法,掌握问题整改情况。

  三、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深入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提出的打赢“九场硬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审计厅提出的“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审计法规学习和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审计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通过组织培训、专题授课等方式,积极邀请院校、上级主管部门、公检法等部门的专家来局里进行专题辅导授课,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从而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利用金华审计门户网站、微信、钉钉等媒体,结合“宪法宣传日”、审计项目进点等时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浙江省审计条例》等相关规定,使更多人了解审计、关注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

  (二)加大与外部监督机制配合,提升审计成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立足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形成良性互动和监督合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整体监督作用,有力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共同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三)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规范监督行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计,做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全面提升审计队伍素质。审计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依法审计落实到审计的全过程,大力运用大数据综合分析,严格审计质量管理,全面规范审计行为。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以加强审计监督、严格审计执法为前提,寓服务于审计监督之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金华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