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纪委监委全力护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日期: 2019-04-04 14:49 来源: 浦江县政府网 浏览量: 字号:[ ]

  3月11日,浦江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人民法院移送的一起涉恶案件后,立即对涉及的一名党员立案审查,并于3月22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这是县纪委监委全力护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严惩涉黑涉恶党员干部,深挖黑恶势力背后腐败问题及其“保护伞”。

  去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委专门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任务落实及分工方案》,第一时间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今年2月份,进一步建立委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一个纪检监察室组成“打伞破网”专班,专门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目前已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反腐败协调会议、问题线索分析排查会专题研究11次。

  县纪委监委积极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先后建立协作对接机制、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等6项制度,实现扫黑打“伞”同频共振。县委巡察机构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列入巡察工作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梳理出“责任清单”,由县纪委书记与各科室负责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逐一签订“责任状”,压实职能科室及相关人员责任。

  问题线索从哪里来?县纪委监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方式方法,化“等靠要”为“主动下沉”。“我们对近3年来反映村主要干部的信访举报和近五年来公安机关已办结、正在办理或受理的团队犯罪案件进行‘大起底’,重新梳理、分析挖伞。”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张长春说。不仅如此,县纪委监委率先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应知应会测试,会同1名县机关领导干部、1名机关干部、1名政法干警和1名乡镇班子领导、1名驻村干部按“4+2”模式组成“六人团”,直接深入各乡镇(街道)村(居)、市场、企业,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排摸收集线索、了解情况。

  对收集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积极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合理、灵活抽调信访室、案管室等人员,充分运用各项措施开展核实。在一些重要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实行县纪委书记挂帅督办。截至目前,共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数十条,查结8件。

  同时,县纪委监委发动群众力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县发放600余份应知应会知识宣传资料。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来信来访举报地址,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

  此外,县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督促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有黑不打、有腐不查、有伞不挖的,严格追究问责,对构成失职渎职的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