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前三季度城乡居民收入支出情况出炉|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6827元

我市前三季度城乡居民收入支出情况出炉|

发布日期: 2020-10-29 10:26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陈月丹 浏览量: 字号:[ ]

来自国家统计局金华调查队的权威消息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827元,同比增长2.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708元,同比增长1.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77元,同比增长5.5%,支出15306元,同比增长4.0%。收入增长趋于稳定,消费支出逐渐恢复。

四大收入均正增长,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

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4463元,增长1.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2.2%,是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占比第二的是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16.6%。前三季度人均7750元,增长0.6%,增幅由负转正。

城镇居民的另一大收入来源是财产净收入,前三季度人均7244元,增长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5%,主要来源为房租收入与利息红利收入。据悉,除了居民投资理财意愿加强等因素,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的另一原因是随着国内疫情逐渐平稳,对外贸易呈现向好态势,企业用工逐步恢复,外来务工人员返城增多,房屋租金收入有所回升。

同样,随着疫情平稳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企业效益持续提升,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呈现快速恢复的态势,促进经营净收入快速回正。

在城镇居民主要收入来源中,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统计显示,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常住人均转移净收入7370元,增长10.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5.1%。

国家统计局金华调查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一是得益于全市医保缴费时间的调整,使今年的城乡居民转移性支出大幅减少,促使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二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继续提高,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为人均每月2329.81元,人均提高124.63元;三是民政部门加大了救贫扶困的力度,带动了居民转移净收入的提升。

城镇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708元,消费逐步复苏

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708元,同比增长5.5%,增速较上半年回升4.4%。随着疫情形势向好,消费需求复苏,且我市积极组织各类促销活动,刺激消费效果显著。

具体来说,今年前三季度,人均食品烟酒支出6552元,下降0.4%;衣着支出1619元,下降0.7%;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733元,下降1.8%;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542元,下降1.2%,降幅较上半年均有所收窄。

生活用品及服务和交通通信支出增速也由负转正。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548元,增长0.2%,增速较上半年回升7.4个百分点;交通通信支出4583元,增长6.0%,增速较上半年回升6.5个百分点。居住和医疗保健方面,前三季度人均居住支出6968元,增长3.2%,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6.1%;医疗保健支出2154元,增长0.5%,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两者均在上半年基础上实现小幅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