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措施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09 10:26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浏览量: 字号:[ ]

省疫情防控办〔2020〕122号

各市、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防护意识和能力,科学有效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措施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宣传教育,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0月9日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措施指引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已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全球疫情仍在加速扩散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始终存在,我省也持续出现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必须切实降低流感对疫情防控的影响。要围绕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更多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践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有效抵御传染病威胁。为引导人民群众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制定本指引。

一、居家

(一)做好体温计、口罩及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的储备。

(二)主动做好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建议早晚测量体温。

(三)家庭环境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及时清理室内垃圾。

(四)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室内温度适宜时,尽量采取开窗通风方式。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衣被等经常清洗晾晒。

(五)加强营养,科学饮食,适量运动,保障睡眠,保持良好心态,提高身体免疫力。

(六)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

(七)及时做好手卫生。自室外返回、咳嗽手捂后、饭前便后、烹饪或准备食物前,应使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二、工作场所

(一)前往工作场所途中尽量采用步行、骑行、驾乘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工作场所中保持安全距离,随身备用口罩,与来访人员近距离接触时可佩戴。

(三)在单位食堂就餐尽量错峰、错时用餐,减少堂食,尽量不在就餐时近距离交流。鼓励自带餐具并做好清洗。

(四)减少工作人员间的直接接触,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触摸公共设施或他人物品后及时洗手或用免洗洗手液揉搓双手。

(五)减少开会频次,缩短会议时间,多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会议期间温度适宜时应当开窗或开门。人员密集且有外单位人员参会时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六)注意工作期间休息,推广工间操等简易健身方式。

三、公共交通工具

(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免洗洗手液等物品。

(二)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接触,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三)注意手卫生,减少不必要的触摸,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不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饮食。

(四)在室外公交站台等候时,若人员稀少可不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乘车高峰期在室内公交(地铁)站台时,应佩戴口罩。

(五)出租车、网约车载客期间乘客和司机全程佩戴口罩,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勤开窗通风。

(六)骑行共享单车前,建议用消毒湿纸巾擦拭车把和坐垫部分,可不佩戴口罩。

(七)尽量使用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

(八)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结束后,摘下口罩,用洗手液或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进行手部消毒,将外穿衣物置于通风处。

四、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

(一)前往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应尽量避开客流高峰期,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免洗洗手液。

(二)尽量采用步行、骑行、驾乘私家车等交通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三)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方式。如到楼层比较高的地方购物,优先使用扶梯,乘坐扶梯时与前后人员保持距离。乘坐厢式电梯应避免同梯人员过多过密。

(四)全程佩戴口罩,及时做好手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五)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尽量缩短排队和购物时间。尽量使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方式。

(六)选购冷冻食品时,避免手直接触碰冷冻食品及其包装。购买冷冻食品回家后,可用75%酒精对冷冻食品及包装表面进行消毒。储存此类物品前,做好独立封闭包装。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

(七)做好食品处理工作,加工前认真清洗并防止水花飞溅,食物煮熟煮透,加工存放保证生熟食分开,烹饪加工完成后对台面厨具进行清洁消毒,食物处理过程中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

五、广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室外场所

(一)前往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应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免洗洗手液。

(二)尽量采用步行、骑行、驾乘私家车等交通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

(三)在空旷、通风良好、人员稀少的公园、广场等露天户外场所,可不佩戴口罩。

(四)参与聚集性活动时,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可佩戴口罩。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五)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

(六)注意个人卫生,及时做好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

六、影剧院、健身房、理发室等场所

(一)前往影剧院、图书馆、理发室等场所应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免洗洗手液。

(二)尽量采用步行、骑行、驾乘私家车等交通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三)尽可能选择通风良好、环境卫生整洁的服务场所。

(四)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方式。如到楼层比较高的地方,优先使用扶梯,乘坐扶梯时与前后人员保持距离;乘坐厢式电梯应避免同梯人员过多过密。

(五)人员密集或近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

(六)注意个人卫生,及时做好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七)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

(八)在美容美发等场所,避免与他人共用毛巾、围巾等物品。

七、外出旅行、住宿、用餐

(一)外出旅行要提前关注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免洗洗手液,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二)乘坐飞机、高铁、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在候车厅、车厢或机舱内应加强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三)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四)做好手卫生,乘车、机时减少接触座椅、扶手、车门等公共物品和设施,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

(五)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

(六)入住酒店或宾馆后,加强房间通风,对客房的公共接触台面等先用消毒湿纸巾消毒,并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低楼层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方式,高楼层乘坐厢式电梯时应佩戴口罩。

(七)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正规、环境整洁的餐厅。排队等候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提倡分餐制,对无法分餐的,应使用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

八、医疗卫生机构

(一)前往医疗机构要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免洗洗手液。出门先自测体温,自测发热患者就医时应佩戴口罩,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进入医疗机构后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尽量选择步行、骑行、驾乘私家车等交通方式;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与其他乘客保持安全距离,乘坐时尽量开窗通风。

(三)就医时全程佩戴口罩。

(四)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触摸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五)候诊和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尽量选择楼梯步行,若乘坐厢式电梯,应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员过多过密。

(六)自医疗机构返家后,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直接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更换外衣并尽快清洗。

九、学校

(一)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就医。

(二)服从学校防控要求,非必要不进入学校活动,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三)师生应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免洗洗手液。在上、下学途中尽量采用步行、骑行、驾乘私家车等交通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校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四)校园内师生无需佩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佩戴口罩。

(五)在校期间学生尽量保持安全距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六)注意个人卫生,及时做好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

(七)合理安排活动。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学生在校期间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八)避免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加强宿舍卫生打扫和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洗手设施运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