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人: 陈骥
联系方式: 0579-82469416
公开(监督)电话: 0579-82475930
办公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邮 编: 321017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2:00-5:30

  市机关事务局(市接待办)是市政府主管市级机关后勤接待工作的正处级单位,现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接待处、行政后勤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车辆管理与安全保卫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及直属机关党委,核定行政编制16名。局下属事业单位5家,分别为金华市接待服务中心(挂金华市机关餐务中心牌子)、金华市机关后勤事业发展中心(挂金华市机关医务室、市机关会计服务中心牌子)、金华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挂金华市市级机关服务保障中心牌子)、金华市机关幼儿园、金华市机关婺江新村幼儿园,另有2家登记设立的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分别为金华市南苑幼儿园、金华市长宁幼儿园。局下属国有企业4家,分别为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机关婺江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金勤油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级汽车维修中心。受国资委委托管理企业1家,黄宾虹艺术馆有限责任公司(含子公司:金华市清风餐饮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拟订全市机关事务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

  (二)拟订市级机关事务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推动市直机关事务体制改革。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管理、服务、保障和生产经营等业务工作。

  (三)负责管理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国有资产,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承担所委托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市级领导重要外出考察的后勤服务工作。

  (五)做好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保障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管理、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牵头做好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住宅等建设项目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及项目基本建设。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按照分工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保障市级领导公务用车、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工作用车以及接待用车。

  (七)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制定和实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指导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拟订市级领导干部生活服务保障有关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领导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九)协调和管理市级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学前教育工作。

  (十)负责市行政中心等集中办公区域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消防、物业管理等有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化机关事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数字化转型,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建立健全集约高效的服务保障体系。加强经费、资产、服务管理,积极推进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社会化改革,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机关事务管理绩效。强化监管,推进所属单位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