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

发布日期: 2020-12-24 08:50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刘小刚 张浩 浏览量: 字号:[ ]

近日,《金华市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出台,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将通过3~5年努力,让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得以健全完善,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得到增强,存量低效用地规模得以明显减少,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量每年下降5%以上。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担负起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低效用地的认定范围和标准,精准把握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建立健全低效用地信息管理系统,摸清低效用地底数现状;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政策,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的机制;建立健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场所,搭建统一交易平台,简化工业用地转让流程;深化“标准地”改革,对协商收回和收购收储的低效工业用地,重新挂牌时实行“标准地”出让。同时,完善差别化资源配置机制,倒逼低效用地改造提升。

《意见》突出市场主导作用,明年起,我市将全面向市场借力,鼓励用地企业内部挖潜,明确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经批准实施改扩建、加层改造、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多宗低效利用地块;鼓励低效用地工业区进行集中连片改造,高标准建设产业空间;鼓励引导市场力量对再开发价值不高的低效建设用地进行复耕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