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大肠杆菌和余氯监测频次怎么样?”“出水指标达到什么程度?”“辅料储备量有多少?”2月7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的工作人员在医疗单位检查污水站运行情况。
这段时间,类似这样针对污水的检查和抽检几乎每天都在进行。我们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止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该局日前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做好医疗污水、城镇污水监管和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
据了解,疫情期间,我市环保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重点医疗机构、相关临时隔离场所、研究机构等单位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重点督促做好污水杀菌消毒,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疫情期间,我们对定点医疗单位的排放标准大大提高,要求按照传染病医院标准执行。”该局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章加建介绍,我市9家定点医院均配备了污水预处理设施,近期我市定点医院消毒设施均正常,5家有收治病例的医院污水处理后的粪大肠菌群数符合排放标准。“我市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接收了定点医院的医疗废水,截至2月6日,这些污水厂消毒设施均正常运行。”
与此同时,为防控疫情,我市也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排查和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特别是疫情重点监控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的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因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等未正常运行,以及医疗危险废物、洗消剂等物流运输发生水陆交通事故时可能导致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风险隐患。在自动监测和例行监测的基础上科学设定监测频次,如有异常将启动加密监测。
据悉,目前我市实施工作日报制度,密切关注相关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管控情况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状况,以防止涉水污染。截至目前,全市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未出现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