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北京时间3月24日12时,除中国外,192个国家和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达29.5万例。
外交部提醒中国公民充分评估出国旅行引发的感染风险,暂勿前往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德国、美国、瑞士、英国、荷兰、瑞典、挪威、丹麦、奥地利、比利时、伊朗、韩国等高风险国家,目前仍在上述国家的中国公民做好自我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安排国际旅行,谨防交叉感染。
对于仍然在境外的人员,以及在国内揪着心的亲人们,是否回国成为了他们每时每刻都在思考的问题。
专家建议:坚持“非必要,不旅行”原则。如非十分必须,应暂停回国或赴有疫情国家、地区的出行安排,减少长途旅途导致的感染风险。确有回国需求时,应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患有急性疾病或慢性基础疾病一定避免出行。若旅行,应尽量选择直飞航线,减少中转风险,要准备好口罩、免洗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旅途中注意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手卫生。回国后,应主动、如实进行健康申报,配合海关健康检疫。如有发热等症状,应向海关主动报告,不能隐瞒病情,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日前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来金返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23日起对来自境外所有国家(地区)的入境人员,采取“点对点”全程集中或受控转运,抵达目的地后,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前须进行核酸检测,确认健康后方可解除隔离措施。入境人员隔离期满解除隔离措施后,根据当地管理措施申领“健康码”国际版或特别通行证,继续纳入当地网格化管理体系。
入境人员属来金进行商务活动的,入境核酸检测为阴性,经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可在限定区域内进行商务活动,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措施。
1.境外来金返金人员,包括从省内入境口岸直接进入或从省外其他城市中转进入金华市域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对入境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一视同仁,实行无差别防控措施。
2.拟来金返金的在境外旅行、工作、留学人员和华侨、外籍人员,应按规定提前在浙江省入境人员健康信息预申报平台做好信息申报工作(可由本人申报或其国内联系人、基层网格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代为申报)。
3.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第一时间甄别核实以本区域为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信息,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安排专人专车到指定地点接机转运,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等防控措施。
4.境外来金返金人员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所在地和有关单位要尊重其语言文化生活习惯,按要求做好防疫指导、日常随访等服务保障工作。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及时按规定送医诊治。
5.境外来金返金人员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正常秩序等行为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6.如需咨询联系或发现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请拨打市民热线:0579-12345(889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