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65号)的有关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察、综合评估等程序,拟聘请浙江训和律师事务所的倪雪冬律师担任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倪雪冬 | 男 | 浙江训和律师事务所行政部主任 |
公示时间自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止,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电话:0579-82469911,邮箱地址:sgkb@jinhua.gov.cn)。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