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次查处4起进口冷链食品违法案

发布日期: 2021-01-18 10:25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胡哲南 浏览量: 字号:[ ]

为有效防控和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连日来,我市发布了《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通告》,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口冷链食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1月15日,从市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我市再次查处4起进口冷链食品违法案。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围绕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冷链食品溯源码(简称“三证一码”)是否齐全开展。

1月3日,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永勇冷冻食品商行时,发现该商行正在销售的进口冷冻肉制品未粘贴浙冷链码,且无法提供该肉制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其中,涉案食品包括无合法来源进口牛筋、无合法来源进口冷冻凤爪、未经消杀的进口冷冻生猪舌,合计货物31箱,案值1.0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该局对当事人经营销售“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1月1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华发冷冻食品经营部进行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部分进口冷冻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外包装消毒证明和“浙冷链溯源码”。上述产品已销售120公斤,未销售175公斤,案值1.19万元。该局当即对涉事食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予以立案调查。

1月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婺城区王品牛排餐厅进行检查中发现12箱进口牛肉,当事人无法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等资料。目前,正在立案调查。

上月23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海皇世嘉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采购英国产的冷冻猪后腿骨时,只索要了进货票据和浙冷链溯源码,没有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在扫码入库时,未按规定进行一码一输。该局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上月29日,该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又购进一批冷冻猪后腿骨,但未对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一码一输进行整改,该局随即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自从1月4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 “三服务”活动部署会议召开后,市市场监管局制订全市冷链食品企业“三服务”活动方案,组建了10支“三服务”指导组,每个县(市、区)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同时,梳理了全市冷库、商超、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十大类别,共3125户“三服务”主体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