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599F/2021-00561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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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 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2018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对1985年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由市政府及其办公室下发的41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四个目录,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29个)、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3个)、部分条款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个)、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5个)。未列入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82469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