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 | 如何办理生育登记 |
咨询内容: | 准生证怎么办理? |
咨询回复: | 2016年1月1日以后,对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并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备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在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生育前,携带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的身份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现场填写婚育信息登记表并作真实性承诺、主动办理生育登记。 市民还可以在浙江政务服务App上办理生育登记:搜索“生育登记”,选择当前所在的县(市、区)或者户籍所在的县(市、区),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办理(请仔细阅读用户须知,根据用户须知提供相关材料)。 |
回复单位: | 12345(8890)平台 |
回复日期: | 2021-11-19 10:3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