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599F/2021-158492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民政府
文 号: 金政发〔2021〕32号 公开日期: 2021-12-07 16: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21-12-07 16:37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金华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金华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有关部署,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工业经济提质扩量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全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有关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建设“重要窗口”、现代化先行市、碳达峰碳中和新目标新定位,推动产业转型攻坚,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等四大攻坚行动,聚焦高质量、现代化、竞争力,以数字化转型、集群化发展、服务型制造为导向,为打造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浙中板块奠定坚实基础。

二、攻坚目标

大力实施“125”三年攻坚行动,“1”即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00项以上,完成限上制造业投资1200亿元,新增“浙江制造”标准100项,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150家。“2”即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数突破2200家,规上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相当于营业收入比重突破2.3%,形成比较完整的产学研用融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5”即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5000家。

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规上工业产值突破7000亿元、规上工业企业突破6000家、规上工业亩均税收22万元、亩均增加值120万元、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22万元/人、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3%以上、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速1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4%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坚定不移淘汰落后产能。

1. 抓清单编制。根据市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域分行业指南,按照动态排摸、分类建档、清单管理的方法,摸清规上制造业企业、实际用地3亩(含)以上的规下制造业企业用地、用能等情况,建立能耗监测体系、工业企业碳账户和《高耗低效企业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下同

2. 抓企业整治。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对高耗低效企业开展合规检查,制定分类整治提升方案,通过能效诊断、用能优化、兼并重组、搬迁入园、改造提升等方式,实施对标提升,达标销号。到2023年,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5000家,腾出用能30万吨标准煤,减碳60万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全力推进节能减碳技术改造,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省级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滚动实施重点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 抓低效用地。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研究工业用地布局,科学规划,避免因规划不合理造成土地资源使用低效。(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加强工业投资项目监督,对涉及用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深化“标准地”改革,新增工业用地实现100%“标准地”模式出让,加强投资监管协议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参照“标准地”出让基本要求,加强工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支持地方探索工业用地到期续签履约机制。(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4. 抓平台扩容。按照淘汰撤销一批、转型提升一批、整合优化一批、创建打造一批的路径,持续推进各类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打造一批制造业高能级战略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资规局)提质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深化小微企业园“一件事”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厂房改造建设小微企业园。到2023年,新培育三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资规局

(二)坚持不懈锻造创新实力。

5. 高质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提升双联动。加大创新资源主动布局力度,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深入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通过系统化设计、一体化布局、集成化攻关,加快实施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带动提升重点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三年实现10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重大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聚焦我市重点行业产业链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每年谋划15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 高效率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高水平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成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5家以上、双创示范基地7家以上。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设网上技术市场3.0。到2023年,全市技术交易总额突破1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首台(套)装备1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7. 高能级打造重大科创平台。加快推进浙中科创走廊创新策源地建设,突破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加快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全面提升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到2023年,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省创新联合体2家、省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8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8. 高标准提升创新主体。大力实施“雄鹰行动”,积极培育单项冠军企业(含产品)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到2023年,新增单项冠军企业(含产品)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以上、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力争到2023年全市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数突破22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60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9. 高水平构建创新生态圈。深入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围绕产业链筑牢创新链,聚焦重点行业,动态培育“链主”企业10家;积极申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力争三年入选15个,加快形成“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产业链创新链生态圈。积极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一批标杆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引领新智造,每年培育市级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30个以上,力争2023年,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0个以上,加快实现百亿级以上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坚强有力招引重大项目。

10. 聚焦产业开展招大引强。聚焦三大科创高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确保每年市县长项目工程中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三分之一,落地率50%以上,当年落地项目投资完成率1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加强与央企、军工企业常态化对接,推进战略合作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11. 聚集外商吸引外资落户。瞄准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三年招引落地重大制造业外资2.5亿美元以上。推动综合保税区引进一批高端加工制造、尖端研发设计、全球检测维修等高质量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经信局)深化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加强国别精准招商,打造一批高能级外资对接合作平台,到2023年,新增省级国际产业合作园2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2. 聚力强链加快动能转换。开展产业和招商主管部门“一局长一项目”专项行动,紧盯重点产业链断链弱链环节,编制招引需求清单,绘制招商图谱,发挥义乌智能显示材料产业平台、金义新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平台等省级“万亩千亿”重大产业平台和市区六大万亩工业平台作用,实施精准招商。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推进一批重大制造业项目落地。每年招引落地亿元以上项目100项以上。三年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00项以上,完成限上制造业投资1200亿元。(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资规局、市商务局、市金投集团)鼓励“链主”企业精准开展供应链项目招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开展长三角产业链强链补链固链行动,落地推进一批长三角产业链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13. 聚能资本推动上市并购。推进实施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尖峰行动”计划,支持制造业企业股改挂牌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和具备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和高端制造业培育发展。鼓励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实施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开展获取高端技术、品牌和人才的境内外并购。全市制造业三年新增资本市场融资300亿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局

14. 聚合服务提升落地效能。运用好省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多跨场景应用,对制造业项目招引落地、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达产、履约监管等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

(四)坚韧不拔狠抓质量提升。

15. 推进“金品金华”品牌提升。积极开展“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浙江制造精品”等认定,到2023年,新增“品字标”品牌企业150家以上、“浙江制造精品”3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聚焦重点行业产业集群,实施区域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加快提升金华火腿、义乌小商品、永康五金、兰溪纺织等区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高美誉度集群品牌、区域品牌,建成一批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推进“品质浙货·行销天下”活动,加快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每年培育“浙江出口名牌”“金华出口名牌”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16. 推进制造业质量革命。深入开展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进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打造一批质量标杆企业。强化标准供给保障,鼓励企业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活动,设立市级标准创新贡献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金华产业特色,完善制造业先进标准体系。强化质量基础服务,完善质量服务基础设施,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力争到2023年,新增“浙江制造”标准100项,培育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企业9家以上,省市级标准创新贡献奖企业9家以上,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3项以上,建成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6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7.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绿色通道,强化知识产权护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金华海关

18. 推进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加快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分行业分区域分类型推进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每年组织实施500项省级千亿技术改造项目,每年新增工业机器人3000台,到2023年,在役机器人总量突破2.5万台。培育壮大信息工程服务机构,助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9. 推进制造业产品升级换代。围绕产品创新升级、功能改进、节材替代等,组织实施产品升级改造示范项目,推动产品精品化、服务化、个性化升级。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办好“中国金点工业设计奖”,推动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实施服务型制造工程,积极申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推行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引领高品质消费需求。实施一批传统产业智能化产品改造项目,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市产业转型攻坚专班整合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专班职责,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清单责任,实施挂图作战,实行闭环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专班化工作机制,细化本地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制高办、市经信局

(二)加强政策金融支持。认真执行《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的政策。(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加大技改贷款投放力度,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力争三年全市制造业贷款新增800亿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

(三)加强制造业人才保障。大力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组织部)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新时代“百工之乡 八婺金匠”培育工程,培养领军型、创新型、应用型、成长型技能人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拓宽工匠人才等级晋升通道。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计划,建设1—2所高水平技师学院。深化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激励校企共同体建设。(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经信局

(四)加强评价考核。将各县(市、区)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纳入当年市政府督查事项,实施月度监测、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强化争先创优。(责任单位:市制高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经信局)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责任单位:市制高办、市经信局

(五)加强数字治理。深化数字化改革,体系化规范化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运用好“亩均论英雄”3.0、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产业链大数据、碳效码等多跨场景应用,提升产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六)加强服务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深入实施“三服务”2.0版,提供联动服务、精准服务,解决企业最需要最紧迫的难题。开展政策宣贯,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最佳实践,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制高办、市经信局、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