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排雷”行动

发布日期: 2021-05-06 09:32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倪远山 徐杨 浏览量: 字号:[ ]

近日,金华交警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商家,开展“除风险,降事故”电动车交通安全“排雷”行动。

“你要跟客户说清楚电动自行车和电摩的区别,还要把这个海报发给他们,如果有些人实在分不清你直接让他们扫这个海报上的二维码就行了。”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非机动车管理科科长邵凤庆一边为商家张贴交警部门特制的海报,一边和商家交代。

民警要求商家在卖车的时候一定要给消费者分发交警部门印制的“金华交警给广大市民的重要提醒”海报,并向消费者说清楚车辆类型。如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要到各大网点进行非机动车注册登记,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如消费者购买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要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上牌前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且考取相应驾驶证才能骑行。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一边发放“税收宣传月温馨小贴士”,一边叮嘱商家一定要给消费者开发票,并且要按消费者购买的相应车型开具相应的发票,否则会影响消费者上牌。

交警提醒,最近想要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向商家确认车辆类型。如因商家误导、欺骗而购买到非新国标电动车或商家未如实告知销售的是电动摩托车(骑行需考取相应驾驶证)的,可要求商家退货或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另外,车主在6月30日前,依法补办登记手续,交警部门可不予处罚;7月1日以后,对于无牌或使用假牌、套牌的二轮电动车仍上道路行驶的,交警部门一律依法扣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