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21年5月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金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6月16日至8月31日,对金华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金华市列入浙江省“百项千亿”水利项目实施计划的金华市本级金华江治理二期工程、磐安流岸水库等4个项目,总投资32.47亿元。延伸调查的金东区武义江八仙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兰溪市芝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6.33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金东区、兰溪市、磐安县政府及市水务集团通过水利重点项目建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利基础支撑和保障。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在实施中还存在工程管理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未按合同要求完工。审计对7个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有3个项目未按合同要求完工。
(二)个别项目未经审批即招标。磐安县流岸水库方田移民安置小区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未获得发改部门可研、初步设计审批的情况下,即在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三)部分应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磐安县市岭下水库工程主体工程勘测设计、上坝及库区公路专项勘测设计应公开招标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四)公开招标项目评标专家未从省评标专家库抽取。金东区武义江八仙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7个标段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公开招标,从金东区自建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审。
(五)个别水利评标专家未主动回避,违规参与项目评标。
(六)兰溪市钱塘江堤防工程土方回填、取土运距计量审核把关不严,多计造价。
(七)金东区国湖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合同设置不合理奖励金。
(八)磐安县市岭下水库工程改变原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多计造价。
(九)部分水库山塘巡查不到位。
(十)部分公职人员存在违规挂证情况。
三、审计调查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金华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移送处理,并提出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等审计建议。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金东区、兰溪市、磐安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至2021年3月底,兰溪市芝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组织竣工验收;金东区水务局对违规参与评标的专家扣除信用评分,并处以暂停评标6个月的处罚;兰溪市钱塘江堤防工程建设单位收回多支付的料场取土费13.56万元,核减结算送审价款60.54万元;金东区国湖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单位已与设计单位签订了补充协议,取消不合理奖励金25万元;磐安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与施工单位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核减结算价款200.82万元;兰溪市水务局进一步修订完善水库、山塘巡查管理办法等制度,提升小型水库、山塘运行管理水平;金东区水务局、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对违规挂证人员作出了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