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214N/2015-1350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机关: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5-04-29
文 号: 金市建综〔2015〕70号 统一编号: ZJGC16-2015-0005
有 效 性: 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日期:2021-08-27 16:27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量: 字号:[ ]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解决长期存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接的业务久审不结、建设单位以审代拖以迟付工程价款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质量导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若干规定》(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若干规定

          (详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jhjsj.gov.cn)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29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筑业管理局,省造价管理总站,市财政局、审计

局,市造价站。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印发  

金市建综〔2015〕70号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