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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8-31 16:03 来源: 金华人才网 浏览量: 字号:[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用工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刑事、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计算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新闻宣传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1日至9月3日。

(二)报名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完整填写《金华市委政法委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以照片或PDF作为附件的形式发送至4625978@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编外应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2469221。

(三)资格审查

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时带上网上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工作人员将按照报名条件在网上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再次进行核验。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采用百分制,并以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若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

三、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经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后进行录用。

2.应聘人员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标准执行。

3.在招聘过程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附件:金华市委政法委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金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