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599F/2021-155916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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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金政办发〔2021〕64号 | 公开日期: | 2021-09-17 1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形势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需求导向、应用导向、创新导向,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建用并举”格局初步形成,“信用金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1.平台建设全面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归集范围进一步扩大,数据质量不断提升,实现入库数据“一数一源、有据可查”。截至2020年底,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累计归集数据10亿条,覆盖499万自然人、130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数据合规率93%。全市9个县(市、区)政府服务大厅全部接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县市一体化。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升级建成信用记录报告应用系统、“信义金”评价系统、信用承诺系统、“信义地”评价系统等核心应用,研究开发行业信用评价监管等新功能模块,信用核查功能初见成效。全新改版上线“信用金华”门户网站,在信用金华微信公众号率先推出信用地图服务。
2.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在政务诚信建设、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编制信用信息归集、核查等目录清单,形成规范信用信息纳入和使用的具体标准。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取得进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守银行信用企业”评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信用制度印发实施。
3.告知承诺加快推行。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无证明城市”改革,印发《金华市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探索将告知承诺核查结果、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通过技术衔接嵌入相关单位业务系统,厘清推送信息要素并定期开展推送,实现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和信息反馈。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风险防控,实现分类精准监管。
4.信用监管有力推进。根据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在房产中介、工程建设、出租巡游汽车、气象防雷、审批中介等领域建立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制定细化具体措施,实现措施实时反馈,案例自动采集,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自动联合奖惩机制。新冠疫情以来,充分发挥信用服务保障作用,建立疫情信用信息联动归集机制,创新疫情信用信息联合奖惩机制,健全疫情信用服务监管保障机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5.信用应用持续深化。全面落实信用“531X”工程信用应用业务协同,截至2020年底,实现我市30个业务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协同联动,累计开展应用682584万次,应用反馈率100%,实施激励77702次,实施惩戒10174次。创新个人信用产品“信义金”,按照“信用底线、正向累积、不分等级”原则进行积分,总量1000金,为诚信文明市民提供“信义+公共出行”“信义+阅读”“信义+旅游”“信义+医疗”“信义+贷款”等城市公共服务。拓展“信义保”“信义居”“信义人”“信义贷”“信义地”等信用惠民便企场景,“好家风信用贷”获央视推介。推进信用应用向县(市、区)和基层延伸,指导各地开展信用创新 “一县一场景”示范应用。
6.诚信氛围更加浓厚。制定诚信宣传教育方案,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宣传教育”六进等主题宣传活动和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诚信企业、金华好人等评选活动,加强守信红名单企业公示宣传,发挥诚信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商场、诊所、小区、窗口单位等加强诚信公益广告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诚信创建活动,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弘扬“信义和美、拼搏实干、共建图强”新时代金华精神。
“十三五”时期,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也突出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信用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有待加强,全社会对信用的感知度还有较大提升的空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创新应用和依法依规的关系还需理顺;公共信用信息的边界尚不明晰,信用泛化风险客观存在,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和按需共享机制有待健全;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不足,信用服务市场有待激活。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从体系架构阶段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全面发力、全面渗透、全面提升”的总体态势仍将保持不变,“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成为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最基本特征和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立足我市实际,全面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为我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作出积极贡献。
从国家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组织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召开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中央财经委会议时多次强调信用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李克强总理连续多年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为“十四五”时期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从浙江看,信用建设是“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强调“信用浙江”建设是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的重要基石、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头号工程,以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支撑。省政府组织实施信用“531X”工程,打造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要求,以“信用+政务服务”“信用+行政监管”为标志性成果的数字化“信用浙江”模式,得到李克强总理的充分肯定。我省数字化改革将“提升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纳入重点项目,强调优化升级信用“531X”工程,构建具有感知、分析、决策能力的信用智能服务,形成面向数字化改革全领域的“芯片式”公共信用产品智能化支撑。这些都要求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立足信用“531X”工程的先进理念、方法和丰硕成果,进一步创新实践,提升“信用金华”建设的集成化、数字化水平。
从金华看,《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深入推进‘信用金华’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完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信用修复机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拓展‘信用+’场景在行政审批、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为“十四五”时期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同时也应看到,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人才、资本都可以引进,唯有社会信用环境无法引进。在此背景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城市间竞争日趋激烈,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已形成“百城竞争”格局,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些都要求我市以勇立潮头的决心意志、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危机感、创造性的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信用金华”建设,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质量效益。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数字化改革统领,以全面建成信用“531X”工程2.0版为基本遵循,以打造“信义之城”为目标,以共建共享、信用监管、市场培育、权益保护、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打造“信用+营商环境”“信用+社会治理”“信用+双循环”“信用+行业监管”高地为载体,切实发挥信用优化资源配置作用,为我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我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信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重点推进。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协调有序推进。
依法建设,完善机制。严格落实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要求,深入贯彻法律法规信用相关规定,加快探索我市地方性信用法规建设。完善信用异议、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和质量提升管理,切实保护信用主体权益。
数字赋能,改革集成。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行业系统互联互通,集成提升信用数字化支撑能力。迭代形成公共信用、行业信用、市场信用深度融合的产品体系,推动信用应用精准化、高效化、智慧化。
共建共享,强化应用。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同水平,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共建、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产品共用。大力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挥作用,提升全社会获得感。
培育市场,开放合作。发挥政府带头作用,加强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推进公共信用信息有序开放。在全社会倡导用信理念,激活信用服务市场。加强区域信用合作,推进产品互认、场景共育,提升开放水平。
(三)发展目标
围绕打造“信义之城”1个目标,推进共建共享、信用监管、市场培育、权益保护、宣传教育5个强化,打造“信用+营商环境”“信用+社会治理”“信用+双循环”“信用+行业监管”4个高地,实施信用建设“154”行动,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发力、全面渗透、全面提升”与“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有机结合,高水平建成系统全面、规范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打造“信义之城、和美金华”金字招牌。
——信用数字化改革取得新进展。信用基础设施网络健全完善,信用产品丰富拓展,数字化惠民便企场景创新突破,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协同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信用支撑和服务全市数字化改革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信用规范化运行实现新提升。信用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各项信用措施于法于规有据,信用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机制有效运行,各类信用主体权益得到全面保护。
——信用监管水平迈上新台阶。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信用监管机制全面建成,以告知承诺为重点的信用承诺机制广泛发挥作用,行业信用评价覆盖全部具有稳定管理范围的监管对象,分级分类监管效能有效提升。
——促进融合发展彰显新作为。信用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路径、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以信用惠民、融资增信和优化信用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重点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市域社会治理示范市、双循环发展先行市得到强有力信用保障。
表1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目标 | 指标 属性 | 责任单位 |
1 | “双公示”信息上报率 | —— | 100% | 约束性 | 各有关部门 |
2 | “双公示”信息合规率 | 88.78% | 100% | 约束性 | 各有关部门 |
3 | “双公示”信息及时率 | 93.09% | 100% | 约束性 | 各有关部门 |
4 | 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
5 | 严重失信名单主体占比 | 1.69% | <1.5% | 预期性 | 市法院、市税务局等部门 |
6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 | 0.022% | <0.01% | 约束性 |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
7 | 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合规率 | 93% | 98% | 约束性 | 各有关部门 |
8 | “白名单”获贷企业比例 | —— | >20% | 预期性 | 市金融办、人行金华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 |
9 | 信易贷贷款规模占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比例 | —— | ≥6% | 预期性 | 市金融办、人行金华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 |
10 | 企业信用贷款规模占企业贷款规模比重 | 12.18% | ≥30% | 预期性 | 人行金华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
11 | “贷款码”扫码企业支持率 | —— | ≥50% | 预期性 | 人行金华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
12 | “贷款码”扫码企业融资满足率 | —— | ≥50% | 预期性 | 人行金华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
13 | 信用惠民措施惠及守信个人比例 | 19.1% | ≥50% | 预期性 | 各有关部门 |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共建共享,提升协同水平
完善公共信用平台门户。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按照智能化、智慧化方向改造升级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产品研发、信用应用协同、数据质量监测等功能模块,提升信用数据挖掘和多维关联分析能力,打造具有感知、分析、决策能力的城市信用大脑,实现对行业、区域、主体的信用监测、分析和预警,强化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等数字化改革应用系统信用服务和支撑。优化“信用金华”门户网站,建立完善信用承诺、信用立法、信易贷、诚信建设万里行、双公示等重点栏目,开通信用异议、信用修复线上入口,确保网站平稳运行、响应及时。
加强信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按照一体化标准,建设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建立信用承诺、信用监管等功能模块,实施行业信用信息统一管理。构建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枢纽,以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县(市、区)信用平台为重要节点的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信用信息流转、信用应用协同创造条件。加快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提升信用异议、信用修复等协同效率。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开放。切实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各部门要在履职过程中完善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机制,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健全公共信用信息按需共享机制,根据各地各部门履职需要和应用场景拓展需要,实施公共信用信息精准共享,确保同步更新。依托“信用金华”门户网站,开通主体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栏目,允许主体作出信用承诺后自主填报信用信息,配套制定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标准规范,明确可自愿注册的信息类别、信息项要求、操作流程以及信用承诺格式文本。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机制,推进双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信用金华”门户网站同步公示,确保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
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合规率。编制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为基础,结合浙江、金华地方性法规将特定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的规定,编制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公共信用信息内容边界和数据项、有效期限、共享公开范围等标准。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为重点,加强公共信用信息质量管理,落实问题数据整改责任,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准确性,源头降低信用异议发生率,确保我市在“信用中国”门户网站公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有效异议加权值低于十万分之一。机构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等登记管理部门要加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管理,确保重错码率降低到万分之一以下,力争归零。“十四五”时期,实现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合规率达到98%。
加强县(市、区)信用建设创新实践。推动各县(市、区)积极创建省级信用县,运用信用“531X”工程理念和方法,突出特色优势,构建“一县多场景一示范”的“信用+”场景创新应用格局。以景区、园区、街区、社区、乡村、行业等为场景载体,以商户、居民、企业等为主体对象,建立健全与监管责任相适应的信用指标,构建有效反映主体对象信用状况的信用产品,针对性明确应用措施,激励诚信、约束失信。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应用场景的支撑作用,构建应用闭环,提升应用效率。
专栏1 加强县(市、区)信用建设创新实践 |
义乌: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示范城市创建指标做好评测复核工作。 东阳: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监管。 武义、磐安:依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构建“信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浦江、永康:推进信用在基层治理中的应用,创新发展“浦江经验”“龙山经验”。 金义新区: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集群信用建设。 婺城、兰溪:打造全域信易游模板。 |
丰富拓展信用惠民场景。迭代升级“信义金”模型,完善指标体系和权重设计,全面及时动态反映个人信用状况。依托“信义金”,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个人信用分应用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场景实现个人信用分应用闭环管理。以吃、住、行、游、购、娱,以及就医、就学、就业、养老等民生事项为重点,构建广覆盖、多层次信用惠民体系,力争“信易+”“信用+互联网+民生事项”等信用惠民场景突破30个,信用惠民措施惠及50%以上守信个人。着力打造信用惠民联盟,积极引导具有信用惠民资源的企业、商户等各类主体参与,构建以信用换实惠、以实惠换流量、以流量促发展的共赢格局。推动个人信用分进高校、进园区、进景区、进商圈、进社区、进乡村,打造一批个人信用分应用示范场景,培养信用主体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行为习惯。
专栏2 信用惠民场景 |
信义医:为守信主体提供先诊疗后付费等服务。 信义购:为守信主体提供购物优惠、信用消费等。 信义停:为守信主体提供停车优惠。 信义保:为守信主体购买保险提供优惠。 信义娱:为守信主体提供电影院等娱乐场所消费优惠。 信义学:优先为守信主体提供培训指导。 信义养:优先安排守信主体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信义创:优先为守信主体提供创业补贴。 信义检:为守信主体提供体检费用优惠。 |
(二)强化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健全信用承诺机制。进一步梳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符合条件的事项全面纳入告知承诺制改革,实现应覆盖尽覆盖。健全推广以信用承诺为基础的审批流程,实现“一证通办”“无证通办”“零见面办”。统筹开展主动公示型、行业自律型、容缺受理型、信用修复型等各类信用承诺,鼓励各部门在履职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探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建立完善承诺书格式文本,按照国家规定完整记录信用承诺信息。加强信用承诺闭环管理,全面及时记录承诺主体履约践诺信息,并将虚假承诺、违背承诺信息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托“信用金华”门户网站以及各部门门户网站、业务系统、服务窗口等,全面畅通信用承诺线上线下渠道,为信用主体作出信用承诺提供便利。
丰富拓展信用产品。建立完善企业、自然人、政府、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主体公共信用档案,补充纳入信用承诺、履约践诺、监督检查结果、激励约束等信息,进一步丰富公共信用档案信息内容。建立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关联机制,将主体经营异常、红名单、严重失信名单等重大信用信息纳入关联方信用档案。借鉴信用“531X”工程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模型,开展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大力推行行业信用评价,梳理确定各行业领域具有稳定管理范围的监管对象,结合监管对象特征,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按照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差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重点人群等主体属性标签信息。
专栏3 行业信用评价重点对象 |
市经信局:工业企业。 市教育局: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市科技局:从事科研活动、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机构。 市公安局:禁毒物品管理主体。 市民政局:养老机构。 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 市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 市人力社保局: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市资规局: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综合测绘中介机构、验线技术支撑单位、测绘成果复核单位、测绘资质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排污单位、列入重点环境风险源名录管理的单位、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市建设局: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工程检测、施工图审查、燃气热力、物业服务等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公路施工企业、公路水运工程设计企业、水运施工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客运企业。 市水利局: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市商务局:粮食收储领域企业。 市文广旅游局:旅行社。 市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商标代理机构。 市金融办: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市医保局:定点医药机构。 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市气象局:升放气球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人行金华中心支行:金融机构、征信机构。 |
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标准,依据公共信用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明确对不同信用状况监管对象的监管规则,将信用监管全面融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各类监管方式,实现对守信主体无事不扰,对失信主体利剑高悬。综合发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雪亮工程”“基层治理四平台”等城市感知系统对违法违规失信问题的监测预警作用,推进相关问题信息精准分发、联合监管,并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加强监管结果信息公开共享,全面及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100%推送国家、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失信约束机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全面规范严重失信名单认定,并依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完善严重失信名单退出工作机制,支持整改自新后符合退出条件的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有序退出。对自行创设的涉及额外减损主体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失信惩戒措施,予以全面清理。探索建立失信惩戒申诉机制。
(三)强化市场培育,激发创新活力
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依托特色小镇、高新园区等,建设信用服务产业基地,制定专门政策,引进和培育一批有公信力、具有产品服务创新能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促进资信评级、征信、信用保险、信用咨询、信用培训、商账管理等信用管理和服务业务发展,加快构建门类齐全的信用服务产业。探索建立政府和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平台,将具有数据模型优势、应用场景资源的信用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引入平台,在依法依规、安全可控前提下,有序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开放,促进与市场信用信息融合应用。
加快激活信用服务需求。深入挖掘潜在信用服务需求,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审批、信用评价、监测预警、惠民便企,以及特色小镇、园区、景区、街区、社区、乡村信用建设等方面加强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鼓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在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签订、员工培训、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
引导信用服务机构诚信自律。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完成注册公示,作出信用承诺,切实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健全信用档案查询和失信信息统一公示机制。引导信用服务机构依托“信用金华”门户网站开展诚信倡议、主动亮信等活动,以社会全面监督促进信用服务机构诚信自律。倡导各有关方面优先与无任何失信信息信用服务机构合作。
(四)强化权益保护,促进规范发展
健全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综合性信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平台运行、归集共享、激励约束、权益保护、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大力推进行业信用制度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关键主体,健全信用记录、失信治理、信用承诺、信用监管等行业性信用制度,形成与综合性信用制度相辅相成的信用制度体系。
完善信用异议和修复机制。健全信用异议、信用修复线上功能支撑,加强申请、受理、办理、反馈等各环节衔接,实现信用异议、信用修复“一次不用跑”。对主体经由“信用中国”发起的信用异议、信用修复申请,要确保信用异议协同处理平均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信用修复协同处理时间全部控制在3天以内,实现处理结果同步在“信用金华”门户网站更新。加强信用修复培训,面向失信主体解读信用修复政策文件、操作规程、失信约束措施及典型案例等,推动失信主体整改自新。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成立信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安全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泄露、篡改、毁损、窃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买卖信用信息违法行为。实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级保护三级备案和测评,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健全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应用数据备份、加密、脱敏等技术推进信用信息安全传输、存储和应用,切实防范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用户隐私保护,完善包含用户信息内容、使用范围、授权等条款的用户隐私保护协议。
(五)强化宣传教育,弘扬信义精神
挖掘“信义”文化。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深入挖掘“信义”文化的丰富内涵、厚重历史和道义力量,推动传统“信义”精神与现代法治精神、契约精神相结合,使“信义”精神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市场规则,更好弘扬“信义和美、拼搏实干、共建图强”新时代金华精神,凝结“浙中崛起”的强大精神动力。鼓励以“信义”为主题,创作和推出一批导向鲜明、品位高雅、创意新颖的公益广告、文艺作品。
加强诚信宣传。以弘扬和践行诚信精神为主题,大力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推动部门、区域接力宣传,在惠民便企、信用承诺、失信治理、诚信创建、信用政策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企业亮信。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报道。统筹信义文化墙、善行义举榜、信义志愿站、市场、景区、路灯灯杆、公交车、出租车等宣传载体资源,加强诚信标语、公益短片等展示和播放。
普及诚信教育。将诚信文化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推动诚信精神融入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家训家规,促进社会成员增强诚信意识、激发诚信自觉。组织专家学者、行业代表、基层群众开展诚信大家谈、诚信圆桌会等活动。充分利用我市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在大专院校、中小学和学前教育的各个阶段采取鲜活有效方式,倡导诚信道德规范,根植诚信文化精神。
加强诚信实践。以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旅游景点、餐饮门店、出租车等为重点,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各类服务主体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制度化开展各类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推进机关、村镇、企业、学校、医院等诚信创建活动,树立诚信典型,使全社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强大力量。深化“好家风信用贷”等关爱帮扶机制,稳步拓宽“好家风”认定范围,畅通无形道德资产向有形信用资本转化路径,实现“德者有得,诚信有福”。
四、重点专项
(一)打造“信用+营商环境”高地,赋能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
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失信问题治理,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问题清零行动。加强政府债券、政府隐形债务、国有企业债履约管理,严防违约事件发生。探索建立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其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化信用在行政领域的应用,将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作为项目立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行政奖励、评优评先、财政性资金安排等政务事项办理以及适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完善信用应用业务协同模式。
推动信易贷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对接的全市统一的信易贷平台,全面将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金融需求信息,用电、用气、用水、纳税、社保、公积金、仓储物流、知识产权等数据,以及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信息等纳入平台,形成线上申请贷款、评级授信、放款还款的高度数字化普惠金融模式。积极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入驻信易贷平台,推动金融机构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创新与信贷产品相契合的信用评级产品。建立信易贷风险缓释或风险补偿基金,与金融机构共担风险,更好地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丰富信易贷产品。建立信易贷“白名单”制度,推动各部门结合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各县(市、区)结合主导产业,将有资金信贷需求的守信企业纳入“白名单”,优先向信易贷平台推荐。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破解企业抵押担保不足问题。
专栏4 完善信易贷配套支撑 |
创新满足信易贷需求的信用产品。鼓励征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提供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使用公共信用信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程度。 建立健全信易贷风险缓释或补偿基金。设立由政府部门牵头,金融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信易贷风险缓释或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弥补金融机构在开展信易贷过程中,由于企业债务违约等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建立健全信易贷名单推荐共享机制。政府部门结合金融机构风控需求,发挥行业管理和政务信息优势,建立信易贷推荐名单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名单,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 创新信易贷违约风险处置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依托金融科技建立线上可强制执行公证机制,加快债务纠纷解决速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
加强市场主体失信治理。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交通运输、法院判决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金融等涉市场主体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定期向社会公开失信治理情况和成效。结合各行业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特征,加强风险提示,探索建立源头预防机制。落实国家发改委《“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加强失信主体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并针对性作出信用承诺,强化诚信自律。对拒不整改的失信主体,通过“信用金华”门户网站、各地各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披露曝光。“十四五”时期,实现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主体台账退出率达到100%。
实施合同履约信用管理。在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按照可识别和精简必要原则,推进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用工、融资信贷、融资租赁、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以及供用电、水、气等合同及其履约信息归集,探索开展合同履约信息标准化处置和分析。支持和鼓励签订商业合同的相关市场主体共同授权将合同信息自愿注册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合同履约情况共同确认机制和合同相关方信用状况跟踪推送机制。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的合同履约信息全量报送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打造“信用+社会治理”高地,赋能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示范市
构建社区乡村信用积分自治模式。以未来社区、数字乡村建设为契机,探索结合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将社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纳入信用承诺事项,构建以信用承诺为核心的信用积分机制,引导社区居民、乡村村民以信用承诺方式激活个人信用积分,以履约践诺、志愿服务方式促进个人信用积分增长。整合社区、乡村商品实物和服务资源,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兑换机制,推动个人信用积分价值化,促进形成以信用为引领,德治、法治、自治有机融合的基层治理格局,全面降低基层治理成本。
推行基层治理信用协同。加强信用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基层治理四平台”、全科网格等对接,发挥信用监测预警和风险揭示作用,推动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突出诉求等早发现、早处置、早预防,在源头上减少、化解社会风险。加强基层党员信用建设,促进基层党员诚信自律,增强守法履职、为民服务意识。探索建立网格+信用治理机制,充分融合公共信用信息、“基层治理四平台”巡查检查数据和矛盾纠纷调处结果信息,构建治理对象信用评价模型,实施精准画像,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司法、基层自治组织加强基层治理提供参考。
加强网络空间信用综合治理。建立网络监测评价体系,完善网络运营者信用记录,落实用户实名登记核验和主体身份信息公示制度。探索实施网络运营者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健全网络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跨部门网络信用监管和协同处置机制。严肃查处利用网站、微信、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编造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信息,以及在婚恋、招聘、旅游、医疗药品、房屋中介、交友、房产、直播平台、付费知识服务平台等网站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等行为。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网民监督举报网络失信行为。
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信用建设。推进东阳花园村省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探索将信用作为试点的重要内容,打造信用支撑乡村振兴典型样本。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创建活动,加大政策、资金、资源支持力度,推行“整村授信”模式。统筹推进农庄、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户等涉农市场主体信用建设。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积极开发涉农、支农信易贷产品,加大对守信涉农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完善供应链信用管理,优先加强与守信涉农主体合作。
(三)打造“信用+双循环”高地,赋能建设双循环发展先行市
大力推进自贸区信用建设。建立实施信用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等三清单制度,以及审批告知承诺制公示、市场主体自我信用承诺公示、第三方信用评价公示等三公示制度。建设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金义片区信用平台,建立完善数字贸易、跨境电商、保税展贸、国际商务、贸易金融、现代物流、高端制造、信息技术等产业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分类开展信用评价,全面实施信用监管,在纳税信用管理、企业标准备案、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出境加工监管、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进口研发样品便利化监管、“四自一简”监管、包容免罚等方面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全面建立健全以信用承诺为基础的审批流程。引入国际顶尖信用服务机构,探索在金义片区建立国际通行征信规则,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相关城市信用合作,更好支持守信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整合各类跨境电子商务主体注册登记、人力社保、质量、税务、金融、司法、网监等监管数据,融合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形成更加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主体信用档案,构建综合反映跨境电子商务主体遵纪守法、合同履约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在市场监管、政务服务、融资授信、合作交易、商业保理等方面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大力推进专业市场信用建设。发挥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东阳中国木雕城、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兰溪纺织品市场、浦江水晶城、磐安中药材市场等龙头市场示范作用,大力推进专业市场信用建设。协同发挥专业市场管理运营单位、政府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加强市场商户证照资质、公共信用、投诉举报、监督检查、行业自律、经营年限等信息归集,引导商户就诚信经营作出信用承诺,组织开展商户信用评价和诚信商户评定工作,整合市场资源加强对诚信商户的培育和推广。强化失信商户治理,对拒不整改的商户,在市场内予以曝光。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复制推广专业市场信用建设经验,建立全市统一的专业市场信用建设平台,集约化推进专业市场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专业市场信用监测预警机制,在全市范围内评定一批信用示范专业市场。
大力推进消费领域信用建设。以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实现重要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围绕社区电商、直播电商、网约车、外卖平台等新模式新业态,研究建立市场化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和信用应用机制。落实消费类平台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推广可信标识。督促消费类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对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网络传销,以及通过恶意刷单、恶意评价等方式伪造交易记录的违法失信行为。推进商圈、街区、农贸市场等商户信用建设,促进商户诚信经营。加强预付式消费信用管理。
大力推进城市间信用合作。推进与长三角区域城市、闽浙赣皖九方经济协作区城市信用合作,以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文化旅游等为重点,以物流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旅行社等为对象,共建评价模型,共享监管信息,实施区域协同监管;以深度融入长三角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共建浙闽赣皖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工程为契机,打造以信易游为牵引的高质量信用惠民场景群,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个人信用分互认和信用惠民场景共享,助推建设旅游强市。全面落实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文化旅游、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打造“信用+行业监管”高地,赋能建设信用监管示范市
加强生产领域信用监管。完善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制度,督促各类市场主体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公示。畅通社会公众监督和参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渠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加强失信约束,从严监管。健全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加强新能源汽车等关系人身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全流程信用监管。完善不合格商品公告和召回机制,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和产品质量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示。健全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师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结合商标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信用监管。落实《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推行诚信诉讼承诺,严肃查处虚假诉讼、不诚信诉讼行为,进一步加强著作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囤积、恶意注册行为。
加强金融领域信用监管。完善金融领域信用风险预警、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严格落实对涉金融案件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措施。创造有利于金融机构、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依法自主经营、有序参与市场竞争的良好政策环境,完善准入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统计制度和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信用监管。深入贯彻《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快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面向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列入重点环境风险源名录管理的单位、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纳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排污单位,根据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并在环保专项资金补贴、环保科技项目招投标、环保评先创优等政府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加强民生保障领域信用监管。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建立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加大医疗卫生行业诚信作风建设,施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加快建立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医师、参保人员、经办机构等主体的信用监管评价指标体系,创新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定点协议管理等相关联。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加大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健全服务反馈和信用评价挂钩机制。完善企业、个人捐赠和志愿者信用激励机制,打击各类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教育科研领域信用监管。开展教师诚信师德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非接触式智能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建立完善全主体、全流程、全覆盖的科研诚信体系,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科研诚信审核,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建立科研诚信状况与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制度。
加强重点人群信用监管。健全完善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建造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重点人群信用监管机制,引导重点人群就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准则等作出信用承诺,建立完善重点人群行业信用档案。对有不良记录的重点人群,实施重点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信用金华”建设领导小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跟踪总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成效,全面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保障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领导小组牵头单位要会同各地各部门做好规划任务分解,推动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本规划要求将应由本地本部门负责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予以大力推进。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规划确定的任务纳入各地各部门政府绩效考核,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设人才队伍。配齐配强信用建设专门队伍,完善业务培训和交流机制,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推动高校信用管理相关专业和学科建设,加强基础人才培养储备。建立完善信用专家和人才信息库,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深入开展信用专项研究、重大问题研究及前瞻性理论研究。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实施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
(四)加大资金保障。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信用应用场景建设、诚信宣传教育、信用服务机构培育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各级信息化、相关科技专项资金和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信用体系建设项目优先给予支持。鼓励民间资本、社会法人资本、风险投资资本进入信用服务市场,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