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市级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于2021年9月15 日在(http://sfj.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止9月2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 ,邮编:321017。
2.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市司法局:0579-82337769
联系人:厉仲余 联系电话:0579-82337769
金华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9日